北京將實施《食品流通許可證》制度

時間:2009-09-01 10:05   來源:經濟參考報
  依據《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北京市工商局將從9月1日起對全市範圍內的商場、超市、市場、食雜店以及影劇院、加油站、報刊亭等,有從事批發或零售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的經營企業和個人實施食品流通許可。 

  北京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食品經營者應當在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後,申請辦理工商登記。未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不得從事食品經營活動。(劉浦泉)

編輯:胡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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