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在臺北舉行首次銀行業監管磋商並獲積極成果

時間:2011-04-26 09:39   來源:中新社

  中新社臺北4月25日電 (記者 路梅)大陸銀行業監管機構和臺灣金融監管機構25日在臺北進行了首次兩岸銀行業監管磋商會談。雙方就建立兩岸銀行監管合作機制的內容及運作方式進行了溝通,並商定於今年下半年在北京舉行第二次磋商。

  大陸銀行業監管機構負責人劉明康與臺灣金融監管機構負責人陳裕璋下午2時在臺北101大樓亮相,接受媒體拍照之後進行閉門磋商,並於會後各派代表舉行聯合記者會。

  大陸方面代表範文仲表示,雙方認為,為增進兩岸銀行業監管合作,促進銀行穩健運營,維護金融市場穩定,首先應建立兩岸銀行監管合作機制。有關機制旨在不斷加強與完善兩岸銀行業監管合作制度和體系;同時重視監管工具、方法的持續改進和看法的交流;並就共同應對國際金融等市場的變化與挑戰,推進金融監管改革雲集智慧和力量。

  此次磋商明確了“日常聯繫”、“互訪交流”及“現場檢查”等三部分內容的具體合作思路和措施。

  “日常聯繫”部分,雙方明確了聯繫人員、聯繫事項、聯繫方式和書面資料提供方式等內容。

  “互訪交流”部分,雙方重申定期輪流在兩岸舉行銀行業監管磋商的必要性,兩岸銀行業互設分支機構開放初期,每年將舉行兩次高層磋商會晤;業務主管級交流和磋商則視實際需要隨時舉行。討論議題可包括雙方市場準入秩序協調、銀行業務經營協商事項、監管法規交換意見等。

  “現場檢查”部分,雙方同意實施檢查前通過聯繫窗口將檢查初衷和計劃以書面通報對方;檢查工作完成後,雙方人員應適時充分地交流意見。

  雙方還本著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則,就推動兩岸銀行業機構互設、拓展業務範圍、解決營業中的實際問題進行了初步交流。

  會談中,大陸方面建議進一步推動加強兩岸銀行業往來,參照在臺外資銀行的相關規定,適度擴大陸資銀行的業務空間;減少對陸資銀行來臺需要滿足具有國際化經驗等準入要求;逐步放寬陸資銀行在臺的分支數目和營業區域,為臺灣企業和民眾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務。臺灣方面表示將會對上述建議配合金融市場狀況積極研議。

  針對臺灣方面提出的重申繼續支援臺資銀行赴大陸申設子行的選擇,適度增強臺資銀行的業務服務能力,並協助解決經營中的一些實際困難等問題,大陸方面也表示將積極考慮研究。大陸方面還應要求就ECFA早期收穫清單中的相關表述作了進一步説明。

  雙方同意,有必要互相參加對方召開的監管聯席會議,並就建立兩岸銀行業監管合作工作小組達成一致意見。雙方還就實施國際資本和流動性等新監管標準等話題交換了意見。

  雙方一致認為,兩岸金融的合作和穩定發展對於兩岸經貿投資往來具有重要影響。兩岸監管部門面臨很多共同的歷史性任務,雙方對加強監管有效性和服務社會大眾有很多相似的思路和審慎性措施。雙方承諾,在互惠雙贏的基礎上繼續共同努力,致力於實現共同的目標。

  臺灣方面代表桂先農表示,這次是兩岸金融監理機關面對面溝通的第一次正式會議,未來兩岸金融往來發展必將更形緊密。

  據悉,目前臺灣已核準9家銀行到大陸設立分行,其中6家銀行的分行已開業,另外3家銀行已向大陸提出申請。中國銀行、交通銀行、招商銀行、建設銀行等4家陸資銀行也獲准在臺灣開設代表處。(完)

編輯:劉承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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