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委密集發文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傳統壟斷性行業

2012-05-28 09:08     來源:北京晨報     編輯:范樂

  近期,六部委紛紛發文,表態要打破行業壁壘,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傳統壟斷性行業,種種跡象表明,“非公經濟36條”似乎要煥發活力。

  5月26日,中國銀行監督管理委員會發佈《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實施意見》。文件明確提出,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與其他資本遵守同等條件,民間資本投資銀行業的範圍、對象沒有限制。“管理層終於肯把銀行業這塊國資最不願意吐出來的肥肉與民間資本分享了”,雖説只是一項態度性政策文件,但對於民資而言,銀行業的大門打開真可謂“石破天驚”。

  事實上,就在銀監會公佈鼓勵民間資本進入壟斷經營領域的政策文件之前,交通運輸部、鐵道部、衛生部、國資委與證監會五部委,也先後在一個月左右的時間內密集出臺了各自領域的鼓勵民間資本發展的文件。國資委明確提出,“鼓勵民間投資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證監會也指出,“支援民營企業上市和再融資,鼓勵民間資本參股證券期貨經營機構”。

  打破壟斷,國退民進,事實上早有更高級別的文件做指導。國務院于2010年5月13日頒布《國務院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若干意見》(“新非公經濟36條”)。文件中明確提出,鼓勵民間資本進入基礎設施、金融服務、通信與交通、市政公用事業以及保障房建設等領域。

  分析人士指出,這一次六部委密集發佈政策向民資示好,其主要還是在落實國務院“新非公經濟36條”,將政策細化執行。除此之外,在當前經濟增速明顯下滑的趨勢下,各壟斷部門改革加速向民資開放,這是“拉內需、調結構、穩增長”的經濟大局需要,在這個時間點推進改革,更具有現實意義。

  六部委的民資新政

  銀監會: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與其他資本遵守同等條件,支援民間資本參與村鎮銀行發起設立或增資擴股,並將村鎮銀行主發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至15%。

  證監會: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鼓勵民間資本參股證券期貨經營機構,鼓勵民間資本投資設立獨立基金銷售機構,參與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業務,減少行政審批項目。

  國資委:國有企業改制上市或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增發股票時,不得在意向受讓人資質條件中單獨對民間投資設置附加條件,民間資本可以設立股權投資基金投資戰略性新興産業。

  交通運輸部: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以獨資、控股、參股等多種方式進入交通運輸基礎設施、服務和新興業務領域,打破地區封鎖和部門保護,支援交通運輸民營企業跨地區、跨行業兼併重組。

  衛生部:廢除2000年印發的“城鎮個體診所、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一般定為營利性醫療機構”條款,社會資本可以按照經營目的,自主申辦營利性或非營利性醫療機構。

  鐵道部:鼓勵民間資本投資參與鐵路線路、鐵路渡輪等場站設施建設,鼓勵民資參與鐵路工程勘探設計、施工等招投標,鼓勵民資參與鐵路技術創新,規範設置投資準入門檻。

延伸閱讀

訂閱新聞】 

更多專家專欄

更多金融動態

更多金融詞典

    更多投資理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