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私募債漸行漸近 業界吁完善風險補償機制

2012-05-16 10:34     來源:新華網     編輯:范樂

  在日前舉行的“證券公司創新發展研討會”上,深圳證券交易所總經理宋麗萍稱,將儘快推出中小私募債試點。上海證券交易所總經理張育軍亦公開表示,上交所正積極準備推出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繼續擴大債券上市規模,並率先在中小企業私募債上進行試點。兩大交易所同時發聲助推這一市場發展,不禁令市場猜測這一備受關注的企業融資新工具即將“破繭”。

  民間融資“兩多兩難”催生債市融資新工具

  “融資難”一直是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因素,大量中小企業不得不通過民間借貸甚至高利貸籌集資金。在摩根大通亞太區董事總經理、中國區投行副主席龔方雄看來,一些中小企業之所以被迫借高利貸,原因之一就是債券市場沒有發展起來。與中國的股權市場相比,債權市場仍有相當差距。如果把這個市場發展起來,則中小企業的成本會隨之降低,才有可能真正解決融資難的問題。

  毫無疑問,不少民間投融資方正面臨著“兩多兩難”(民間資金多、投資難;中小企業多、融資難)的問題,而中小企業私募債的推出顯然是解決該問題的一劑良方。

  出於彌補債券市場制度空白、加強適合中小企業融資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考慮,從去年底開始,監管層就一直考慮推出中小企業私募債。

  然而,鋻於中小企業經營業績波動相對較大,可用於抵押的資産較少,發行債券信用等級可能會較低,支付的利息成本又較高,因此,此次證監會擬推出的中小企業私募債,雖然包含了高收益債的市場需求,但也不局限于高收益債。

  不僅如此,監管層引導私募債發行利率不得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3倍,明顯低於高利貸所限定的4倍貸款利率,同時也可為債權人帶來可觀的收益。“支援優質的中小企業發行私募債,將形成發行人和投資人雙贏的局面。”復旦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孫立堅説。

  試點先行宜由點及面逐步推開

  目前,各地方政府對中小企業私募債推出的態度都很積極,但基於該類債券風險偏高,在産品定價、流動性、違約風險控制、資訊披露等諸多方面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不少專家認為,不宜馬上全面推開,可考慮在中小企業較集中的地區試點,轄區交易所與地方政府聯合監管。

  相關人士告訴記者,儘管私募債發行主體的選擇比較困難,可浙江省內諸多企業的積極性非常高。業界普遍預計,溫州很可能成為“第一個吃螃蟹”的試點地區。

  實際上,溫州地方政府對試點的參與也表現出了積極的態度。溫州金融辦相關人士對記者坦言:“我市希望借助於金融綜合改革試點的東風,率先在溫州開展該項工作試點,以解決民間投融資問題。目前正著手開展企業發債意願的調查工作,並與仲介機構對接相關事宜。”

  溫州金融辦方面還表示,證監會推行中小企業私募債,發行人的準入門檻相對於普通企業債、公司債乃至銀行貸款都要低,並且在發債的期限、資金用途上均較為寬鬆,非常有利於解決溫州中小企業乃至小微企業的融資難、融資繁問題,受到該市許多中小微型企業的歡迎。

  當然,記者在調研過程中亦了解到,不論是發債主體的選擇,還是投資者的培育,都需要一個漫長與磨合的過程,所以中小企業私募債的推行應綜合考慮市場參與各方的接受程度,由點及面,循序漸進。

  借鑒國外經驗完善風險補償機制

  今年以來,關於山東海龍短融券評級連續被調降,且差點違約一事,引發了業內對於企業債投資風險的持續關注。儘管中小企業私募債交易主體可能以保險、銀行、信託等機構投資者為主,但是對於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的擔憂依然存在。

  在多數業內人士看來,中小企業私募債發行人主體受企業規模所限,償債能力薄弱。伴隨著當前債券市場投資者對於信用風險的進一步關注,創新債券能否獲得投資人高度認可的關鍵,仍然在於如何設計一個多層次、互為補充的償債保障措施,特別是違約清償方面的制度建設。

  “在發達國家,經濟好時高息債的違約率是2%—3%,經濟不好時,違約率大概會達到8%,這個其實可以用保險來返還。”龔方雄介紹,“信用違約掉期(CDS)就是對於債券的再保險,為高息債發展把控風險。”

  中信建投固定收益研究員黃文濤也指出,在美國和歐洲,與高收益債相匹配的是CDS市場,CDS的重要意義在於分散了風險,為市場提供了流動性。

  事實上,在中小企業私募債條款設計上,目前管理層已經開始考慮進行較完善的風險補償制度安排。據一些券商投行部門人士透露,這些安排包括設立償債風險準備金並預先提取償債基金、發行人自有資産抵押、推出轉股條款、設置發債人財務指標約束、引入第三方擔保、銀行備用授信等制度設計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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