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企業年報監管重點審核央企上市企業

2012-01-16 14:46     來源:上海證券報     編輯:馬迪

  財政部近日發佈《關於做好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2011年年報監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業年報監管工作提出要求。《通知》要求各級財政部門要著重檢查上市公司對企業會計準則的執行落實情況,並積極推進企業內部控制規範體系推進。

  對於2012年會計監督工作,《通知》表示繼續對企業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監督檢查仍然是今年的監督重點,要求各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應當結合對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的監管,重點關注中央企業、上市公司和金融機構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情況,進一步強化對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2011年年報審計品質的監督檢查力度。

  提出關注十大方面

  在企業會計準則的執行方面,《通知》提出了十大關注重點,其中對上市公司和一般企業,要求重點關注的年報細節包括會計要素計量方法、按規實行股權激勵、企業合併的會計處理、資産減值和預計負債、金融資産轉移業務的相關負債資訊和風險資訊等。

  《通知》表示,企業對會計要素進行計量時一般應當採用歷史成本,採用其他方法計量的應當保證所確定的會計要素金額能夠取得並可靠計量。對於資産減值和預計負債,《通知》要求企業應按企業會計準則謹慎確認,保證有充分確鑿的證據支援合理的估計基礎。

  在按規實行股權激勵方面,《通知》要求重點關注企業不得隨意變更股份支付協議中確定的相關條件。對金融資産轉移業務,《通知》要求企業除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第二十條規定進行披露外,還應當在附注中披露能夠使使用者了解未全部終止確認的被轉移金融資産與相關負債之間的關係,以及能夠評價企業對已終止確認的金融資産繼續涉入的性質及相關風險的資訊。

  其中對於銀行業金融機構,還應當重點關注是否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計提貸款減值準備,確認貸款減值損失,並計入當期損益。《通知》要求金融機構不得在利潤表中直接將按照監管部門為審慎目的要求提取的貸款損失準備或撥備,直接作為貸款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主機板公司重點檢查內控建設

  在推進企業內控規範體系建設方面,《通知》要求各省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對企業內部控制建設與實施的指導,特別要關注首批執行企業內部控制規範體系的、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公司。

  據了解,企業內部控制規範體系已從2011年1月1日開始首先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公司施行,《通知》表示,首批執行企業內部控制規範的企業應當按照此前印發的《關於印發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的要求,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自我評價,披露年度自我評價報告,同時應當聘請具有證券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審計並出具審計報告。

  而根據財政部等部委此前部署的時間表,上述企業內控規範體系將從今年開始起擴大到在上交所和深交所主機板上市的公司。《通知》要求上述主機板上市企業應當按照2010年4月財政部等五部委聯合發佈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和《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的要求,開展業務流程梳理和風險評估,並完善內控制度,優化資訊系統,為2012年內控規範體系施行做好準備。

  對於中小板和創業板上市公司,據了解財政部此前表示將在上述基礎上擇機施行企業內控規範體系。對於非上市大中型企業,相關部門也鼓勵企業提前執行。《通知》規定各省級財政部門近期應當參照財政部會計司上市公司年度分析報告的形式,選取30家以上的非上市國有大中型企業,形成本地區非上市大中型企業2011年年報分析報告。同時,形成本地區有關企業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情況的工作總結,于2012年5月31日前一併報送財政部會計司。(記者 郭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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