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退保“高燒不退” 退保額同比增最高9成半

2012-05-07 10:27     來源:北京日報     編輯:范樂

  又到繳納保險年費的日子了,每年1萬元、連繳兩年保費的劉阿姨今年琢磨著要退保。諮詢保險公司後,她卻嚇了一跳,因為這時候退保,按照基本保險金額對應的現金價值,只能領回15360元保費,相當於2萬元的投入,兩年間縮水4000多元。

  “2010年上這份保險時,我原本是拿著一萬塊錢去存定期的,後來聽銀行裏的保險業務員介紹這款兼具理財功能的保險挺心動,沒跟家人商量就買了一份。”劉阿姨説,今年家裏要用錢,而這款5年期的保險産品還需再連繳3年保費,“太佔用資金,所以打算退保”。

  一季報,中國人壽退保金為99.16億元,同比增長21.8%;中國平安退保金為12.6億元,同比增長19.8%;太保壽險退保金為32.02億元,同比增長95.9%;新華保險退保金為47.41億元,同比增加56.4%。據了解,銀保渠道銷售的三年期、五年期躉交型分紅險短期産品,依然是退保集中的重災區,約佔八成左右。

  萬元保費一年縮水3600元

  劉阿姨手裏的合同是一款分紅型兩全保險,基本保險金額為53170元,約定繳費期限為5年,年繳保費1萬元。隨同保險贈送了疾病身故保險金、特定交通工具意外傷害身故保險金、一般意外傷害身故保險金等保障,保障期限是10年。

  “我知道這款分紅險紅利分配不確定,不過業務員當時給算過一筆賬,即使按照最低收益,也跟銀行存定期差不多,而且最讓我心動的是贈送的這些保障。”劉阿姨覺得交5萬多元能保10年,而且還有理財收益,比存銀行定期合算。

  不過,讓她栽跟頭的是合同上這段話:合同生效後,本公司為您提供10日的猶豫期,您在猶豫期內要求解除本合同,本公司自合同解除之日起10日內,在扣除工本費後退還本保險實際繳納的保險費。您在猶豫期後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本公司自本合同解除之日起10日內,向您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在這份合同的中間頁有一張表格,“基本保險金額對應的現金價值”一列下,第一年顯示6400元,第二年為15360元,第三年是24910元,第四年是35770元,第五年是47320元,也就是説,如果過了猶豫期退保,第一年繳納的1萬元保費只能領回6400元;即使是繳費期限結束後的第五年,劉阿姨想取出這筆錢,也得損失2600多元。按照表格,只有到了第八年,才能取出50840元,勉強不虧本兒。

  “當時沒仔細研究合同,而且列表那麼專業複雜,我也看不懂。”看著自己簽字、保險公司蓋章的合同,劉阿姨只能這麼安慰自己,“只當是強制儲蓄了吧” 。

  分紅險為何成退保重災區?

  長期以來,分紅險一直是壽險市場的主力産品。數據顯示,2010年分紅險在我國壽險市場佔比約70%;2011年上半年,這一數字猛增至91.6%。但是在業務高速增長的背後,卻是不斷擴大的分紅險退保潮。此前,某網站曾做過一項“您對分紅險滿意嗎?”的調查,結果顯示,對於分紅險的收益五成以上網友表示不滿,更有5.86%的網友表示已經辦理了退保。

  業內人士分析稱,國內市場處於升息通道,與銀行銷售的短期理財産品相比,投資收益日益下降的分紅險無論是在流動性,還是收益率等方面,都無法匹敵。加上早期銷售的部分保單的現金價值在今年超過了保費本金,部分客戶選擇了退保。

  事實上,針對盲目投保、存單變保單等問題,中國保監會近日發佈公告提醒消費者合理購買人身保險。公告中稱,保險産品的主要功用有風險保障、長期儲蓄、財務規劃和投資理財等。不同的保險産品,其風險保障、儲蓄或投資功能側重不同。通常來説,意外傷害保險、健康保險和定期壽險等保障成分相對較高;終身壽險、兩全保險和年金保險等,儲蓄的成分相對較高。

  保監會特別提示保險消費者,儘管保險産品類型較多,也具有一定的理財投資功能,但本質上屬於保險産品,經營主體是保險公司,不宜將其與銀行存款、國債、基金等金融産品進行片面比較,更不要僅把它作為銀行存款的替代品。

  對於超出猶豫期退保的問題,保監會請投保者慎重考慮,因為在猶豫期內撤銷保單,投保者通常可以收回全部已繳納保費,保險公司將扣除不超過10元的工本費。但在猶豫期後,投保人將承擔一定的損失,保險公司將只退還保單的現金價值或賬戶價值。保監會建議,投保人可通過保單抵押貸款等方式緩解對資金的一時之需,避免退保産生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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