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理賠不先行 讀者投訴5大保險遭遇

2012-02-28 15:48     來源:重慶晚報     編輯:范樂

  不利條款避不談

  讀者張女士反映:業務員拉保險時滿嘴都是保險的好處,對參保人不利的條款弱化甚至避而不談,一旦參保人被説動了,馬上要求籤單。可是有些內容是需要你如實回答的,比如被保險人的身體狀況、以前曾有過什麼病、家庭病史等哪一條有不符,將來理賠的時候都是他們拒賠的藉口。

  續保保費翻倍長

  讀者陳先生反映:保險期幾十年的人身保險,投保時你覺得比較划算,每年繳的保費也是你所能接受的,就買了,可到了第二年續保時卻發現保費長了一倍。你説他擅自漲價,人家説合同裏白紙黑字有一條“保險人保留調整本保險費率的權利”,如果退保,這七扣八扣也退不了幾個錢,進來了想走?先割你一塊肉再説!

  先行理賠不先行

  讀者石女士反映:出險後他們不是按有關規定進行理賠,而是故意先讓你做一些確認:哪個可以賠,怎麼賠,賠多少等等。如果確認有誤後果會很嚴重:比如足額和不足額賠付的問題你沒搞清楚就確認了,可能只得到很小比例的賠付;不該賠的你確認了,會成為保險公司推定你有意騙保的證據。

  免賠條款不顯眼

  讀者許女士反映:免賠條款看不清,保險法規定免責條款投保前必須向投保人講清楚的,他卻把這樣的條款用很小的字放在下邊甚至是背面不顯眼的地方,到了理賠時你説業務員沒給你講清楚是沒用的,合同裏有免責條款,你沒看清只能怪你自己!

  公司行為變個人行為

  讀者肖女士反映:保險公司推託責任,出了事甚至推脫業務員和經理都是外聘的,該“調動”的調動,該“跳槽”的跳槽,事情變成了被保險人和個人之間的事,陪償也只能是被保險人向個人索賠。(記者 何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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