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中國人民銀行與香港金融管理局在北京續簽貨幣互換協議。協議規定,雙方互換貨幣的規模由原來的2000億元人民幣/2270億港幣擴大至4000億元人民幣/4900億港幣。
此次簽署的貨幣互換協議有效期三年,經雙方同意可以展期。
對此,協議簽署雙方都認為,貨幣互換協議的續簽將有利於維護兩地和區域金融穩定,便利兩地貿易和投資,支援香港人民幣離岸市場發展。
2009年1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與香港金融管理局于首次簽署貨幣互換協議。當時世界範圍內的金融風暴方興未艾,中國希望借助貨幣互換協議的簽訂,保持金融穩定,“應付不時之需”。同時,協議的簽署也可加強外界對香港金融穩定的信心,推動了兩地人民幣貿易結算業務發展。(記者 魏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