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9日電 據香港《明報》報道,香港亞洲電視股權糾紛升級!據該報獲得一份大股東查懋聲家族與第二大股東、臺灣商人蔡衍明簽訂的“合約”部分條文,蔡衍明與查氏就轉售部分亞視股權、使蔡氏取代查氏成為亞視控權大股東一事,議定了股份具體數目和價錢,只有執行時間沒有寫死。
獲蔡衍明信任的消息人士對該報表示,查氏如今拒絕轉讓股份是“毀約”、“搞小動作”,又説“查氏是香港有名望的企業家,應該要履行當初的承諾和合約”。
根據該報看到的“合約”局部內容,雙方於今年4月7日協議好價錢,轉讓查懋聲家族手上部分亞視股權,使蔡衍明擁有大比數的控制權,但合約沒有限定執行時間。蔡衍明于11月要求查氏履行合約,查氏沒有履行,反而發行可換股債券,蔡衍明認為是攤薄他的股權。
該報將問題轉交查氏所屬的名力集團傳訊部,截稿前未獲回復。亞視前主席張永霖8日黃昏答覆提問時表示,不滿該報一再引述來自蔡衍明的版本,並指這是“片面報道”。當記者表明,曾多番嘗試接觸查氏一方尋求回應,但不得要領,問張永霖可否代為接觸查氏,張則説不願再談下去,並挂上電話。
亞視本週一公佈主席張永霖辭職,消息指與兩大股東查懋聲家族、蔡衍明股權爭執有關,張永霖成為磨心而辭職。據消息人士稱,蔡衍明當初非常看好亞視,認為亞視是非常有未來性的公司,而且當初“查老闆”説不做了,要全部交給蔡老闆。蔡衍明從今年1月底接手到現在,亞視的營運資金全都是他投入,至今超過2億元。不過,查先生反而對亞視改革不斷的阻撓,小動作不斷,發行可換股債券“稀釋”蔡氏股權。消息又指查先生是香港有名望的企業家,應該要履行當初對蔡氏的承諾和合約。
所謂的“合約”,是查氏與蔡氏于4月訂立,並於11月公開給所有董事。由消息人士提供的有限“合約”內容顯示,當中有查懋聲、查懋德簽署,蔡衍明就由長子蔡紹中代表簽署。其中兩項協議包括:查氏旗下的汛泰集團現持有10.75%亞視股權,會以協議價錢轉讓一批股份給蔡衍明,相等於2.75%股權。第二項是查懋聲及查懋德會轉讓亞視控股公司Antenna部分有表決權的股份給蔡衍明,相等於2%,令蔡衍明的具表決權股份由49%增至51%,取得亞視控股公司的控制權。
Antenna是蔡衍明與查懋聲家族共同持有的公司,擁有47.58%亞視股權。Antenna的股份分Class A及B。A有表決權,蔡衍明佔49%,查氏佔51%。B只有利益權,沒有表決權,100%歸蔡氏。若執行協議,蔡衍明將可控制亞視47.58%股份,再加上自汛泰取得的2.75%股份,便控制了亞視過半數股份,成為控權大股東。
不過,“合約”顯示沒有指定執行時間,而且可能只是一份意向書,約束效力有疑問,且“合約”內提及有一些先決條件,例如取得某方同意才能執行合約。但記者未能取得整份合約,未能理清這些疑問。
接近蔡衍明的消息人士解釋,沒有限定執行時間,是基於訂立時雙方都確定會履行,蔡氏一方認為,只要提出便可執行;使用意向書字眼,效力“沒有話弱不弱”,至於先決條件,是指廣管局會否批准股權轉讓安排。若要執行合約,還要先經廣管局拍板才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