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8日獲悉,北京保險行業協會和北京保險仲介行業協會聯合印發的《北京人身保險銷售從業人員銷售行為警示資訊管理暫行辦法》將於9月1日起實施。辦法規定,北京地區保險銷售人員的不規範銷售行為,將納入“北京人身保險銷售從業人員銷售行為警示資訊管理系統”進行警示和披露。
根據規定,該警示系統將涵蓋在京經營業務的人身保險公司、專業保險代理機構和銀行等兼業保險代理機構所轄的銷售人員。
北京保險行業協會介紹,包括保險消費者、保險公司和保險代理機構及其銷售人員均可登錄上述警示系統查詢到相關警示記錄。
此外,為配合該辦法實施,北京保險行業協會等單位將同時推行兩項自律措施:一是組織保險銷售人員統一簽署誠信展業承諾書,承諾自覺做到誠實守信;二是組織行業相關公司簽署自律公約。對於在處理客戶投訴、進行新單回訪以及開展內部合規檢查過程中查實有不規範銷售行為的人員,各簽約公司應嚴肅處理,同時將其不規範銷售行為處理記錄登記至警示系統。各簽約公司在招聘人員時將根據警示記錄進行風險評估,謹慎聘用或不予聘用相關人員。
北京保險行業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該辦法主要目的是加大對人身保險不規範銷售行為的資訊披露和社會監督力度,督促銷售人員自覺規範銷售行為,鞏固銷售誤導治理成果,保護廣大保險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北京保險行業持續健康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