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延禮:以社會監督增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透明度

2012-06-07 11:06     來源:金融時報     編輯:范樂

  “做好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需要建立保險監管機構、保險行業組織、保險市場主體和社會各界多方參與的工作機制。社會監督員是消費者利益保護機制中的重要一環,是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一項重要制度創新,要以社會監督增進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透明度。”中國保監會副主席周延禮日前表示,要以社會監督促進保險公司提升服務水準,提高服務品質,更好地實現保險為人民、保險服務人民、保險發展成果惠及人民的目標,促進社會和諧。

  “做好社會監督工作,需要保險監管機構與社會監督員的相互配合和共同努力。”周延禮指出,保險監管各部門要採取有效措施,為社會監督員履職提供切實保障。保險監管部門要向社會監督員定期通報保險監管政策、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部署和有關工作情況,適時邀請社會監督員參加、列席有關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會議、培訓、調研和宣傳活動,使之知悉行業情況和監管思路,更好地確定監督工作的重點。

  此外,要幫助社會監督員深入了解和掌握相關保險業務知識、法律知識,使大家的監督工作更加專業、更加到位。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局要指定專人負責與社會監督員的聯絡工作,幫助社會監督員解決履職中的困難和問題,同時根據每一位社會監督員的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工作計劃,使社會監督工作鬆緊適度、有序開展,並加強與社會監督員所在單位的溝通協商,確保社會監督員有條件參加監督活動。

  周延禮要求,保險監管各部門要認真聽取、積極吸納社會監督員提出的意見建議,確保與社會監督員的聯繫暢通,並根據其意見建議不斷改進和提高監管工作。一要加強社會監督員制度機制建設,不斷規範社會監督工作;二要充分利用現代通信網路技術手段,建立與社會監督員的熱線溝通渠道,保證意見建議上得來、收得到;三要及時整理、上報社會監督員的意見建議,保監會有關部門要做好統籌協調,共同研究社會監督員反映的問題和提出的意見,從中總結規律、搜尋原因,在監管制度、服務機制、發展政策上相應進行調整,將社會監督員的監督工作真正轉化為推動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不斷改進的動力;四要定期召開座談會,與社會監督員交流情況,並向社會監督員反饋有關問題的辦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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