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松祚:銀行監管難以“一刀切”

2012-05-18 09:19     來源:人民日報     編輯:范樂

  歐盟各國財長日前未能就如何實施《巴塞爾協議Ⅲ》達成協定,引起廣泛關注和討論。《巴塞爾協議Ⅲ》的確立是基於巴塞爾委員會對2007—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教訓的深入總結:一、高杠桿經營氾濫成災。二、銀行資産流動性普遍不足,高杠桿和低流動性嚴重削弱銀行償債能力。危機爆發之後,政府和央行不得不出手救助銀行,引起社會公眾強烈不滿。三、如果系統重要性銀行或金融機構垮臺,將對整個金融體系造成劇烈衝擊,瞬間惡化為全面金融危機。2008年9月15日雷曼兄弟破産,就是最著名案例。

  這三大教訓迫使巴塞爾委員會從四個方面提高銀行資本監管標準,即大幅提高資本品質要求、實施嚴格的杠桿率監管標準、增加流動性風險監管指標以及強調對系統重要性銀行進行審慎監管並要求系統重要性銀行和金融機構增加額外資本。簡而言之,《巴塞爾協議Ⅲ》的主旨就是督促銀行大幅提高優質資本水準。

  正如歐盟財長會議聲明所説,沒有哪個國家對該協議的基本理念和監管原則提出質疑。那麼,各國為何會對如何執行該協議産生嚴重分歧和激烈爭論呢?

  首先,實施該協議會永久性提高銀行融資成本、壓縮銀行利潤空間、降低銀行收益和股東回報。其次,實施該協議會加重銀行壓縮資産規模的壓力。易言之,銀行為了實施該協議,原則上只有兩個辦法,一是發行新股融資或減少股東分紅,二是壓縮資産規模和收縮信貸。對於歐洲、日本甚至美國銀行業而言,發行新股融資絕非易事,剩下的辦法就只能是壓縮資産和收縮信貸。

  然而,收縮資産和壓縮信貸,正是這些國家最不願意吞下的毒藥。以歐洲為例,其經濟體系高達80%的運作資金依靠銀行提供。一旦銀行大規模壓縮信貸資産,對實體經濟而言無異於雪上加霜。 

  根據摩根士丹利的估計,歐洲銀行業一旦實施《巴塞爾協議Ⅲ》,資産規模至少需要縮減4.5萬億歐元。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最新估計,即使不實施新的資本監管標準,到2013年底之前,歐洲大型銀行資産收縮規模至少也將達到2.6萬億美元。如此大規模的信貸緊縮,必然嚴重惡化歐洲經濟復蘇前景。再如英國,監管壓力早已觸發銀行大規模去杠桿化行動,放貸規模銳減、借貸成本高企、經濟止步不前、銀行股票暴跌。這就是為什麼在本次歐盟財長會議上,英國財長極力反對立刻實施新監管協議,而且歐洲大陸銀行界也未必贊同馬上實施《巴塞爾協議Ⅲ》。

  《巴塞爾協議Ⅲ》未必能夠絕對防止各國銀行尤其是美歐銀行業肆意進行高杠桿經營。這説明除了資本監管標準之外,各國還需其他機制來確保銀行業的穩健經營,防範銀行涉足過度風險業務。此外,各國銀行制度、負債業務和資産結構差異巨大,需要結合本國實際制定具體的資本和流動性監管架構,“一刀切”的監管模式難以適應多元化的金融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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