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豐慧:凈利達萬億 銀行何不讓利於實體企業

2012-02-21 10:09     來源:中國青年報     編輯:范樂

  中國銀監會最新統計數據顯示,2011年全國商業銀行凈利潤達1.04萬億元,比上年增加2775億元。(《人民日報》2月20日)

  去年我國商業銀行利潤增長率為38.4%,高於去年全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利潤同比增長率24.4%(1~11月)14個百分點;高於去年全國財政收入同比增長率24.8%13.6個百分點;分別高於城鎮和農村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的30個百分點和27個百分點。這個增速是罕見的。

  銀行業利潤暴增,首先是因為銀行內部治理結構日趨合理,經營管理能力增強,盈利渠道多元化。特別是中間業務收入從過去佔整體利潤的幾個百分點,躍居去年的近20個百分點。

  然而,還必須看到金融業的體制、機制弊端,特別是改革不徹底和改革滯後無形中造就了銀行業的暴利。比如,利率市場化機制的弊端。在銀行業的總收入中,非利息收入僅佔19.3%,即八成多收入來源於利息收入。就是在這兩成非利息收入中,其中一大部分也是貸款派生的或從利息收入上剝離為非利息收入的。其實,利息收入佔整個銀行收入的比重遠不止八成多。

  利率機制的弊端主要表現在:貸款利率可以浮動,是半市場化,而存款利率一般沒有任何浮動餘地。這就造成銀行的存款成本被管制機制壓得很低很低,作為銀行收入的貸款利息卻可以不斷向高處攀升。

  目前,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為3.5%,而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為6.56%,利差高達3.06%。而一般銀行都在基準利率的基礎上向上浮動一定幅度,實際利差要大得多。而且附加在貸款上的銀行顧問等投行收入、售賣金融理財産品收入等五花八門,銀行從一筆貸款得到的收入,遠遠不止凈利差收入。

  銀行另一大收入來源是中間業務收入。合理的中間業務收入包括給客戶提供增值服務、增值理財産品等應得到的收入,以及銀行利用自己遍佈全國的物理網點櫃檯優勢代理保險公司、證券公司、期貨公司、信託公司、基金公司等産品銷售得到的合理代理收入。但是,許多商業銀行卻把本應為客戶提供的一般性結算手段,作為中間業務收入的來源,坐享畸高利潤。比如:附加在只具備存取款功能的銀行借記卡上的收費就五花八門,而且還取消了不收費的存摺,使得客戶只能選擇收費存取款工具!

  銀行業暴利的承受者主要是兩個:一是個人客戶,二是貸款企業及個人。作為儲蓄者的個人客戶,一邊被負利率剝奪著財富,一邊被銀行收取莫名其妙的各項費用;作為貸款企業和個人,一邊給銀行付著利率浮動後的畸高利息,一邊還被收取這樣或那樣的直接或間接的費用。

  經濟決定金融,金融反過來又影響經濟發展。如果金融從實體經濟和拉動經濟的消費者身上獲取中間利潤過多,不但不能促進經濟發展,反過來將阻礙經濟發展。中間環節的金融從實體經濟中吸吮利潤過多,實體企業必然失血過多,發展後勁必然越來越弱,最終也將使得銀行利潤不可持續,還可能釀成企業被銀行盤剝過多利潤、被高資金成本“逼死”,從而難以歸還貸款並釀成金融風險的狀況。

  因此,為了實體經濟儘快走出困境,為了提振百姓消費,也為了銀行業發展的可持續性,必須遏制銀行業暴利,銀行業應該大舉讓利於實體企業、讓利於民。其長期措施是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特別是要攻下利率市場化的最後堡壘——存款利率。眼下急需提高存款利率,縮小或取消負利率,適度降低貸款利率,以縮小存貸利差,遏制銀行暴利,讓利於企業、讓利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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