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金時評:民間借貸僅有名分不夠

2011-11-15 13:59     來源: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編輯:李靜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日前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民間借貸是正規金融有益和必要的補充,具有制度層面的合法性,這是央行首次對民間借貸定性。但要使民間借貸從法律和政策上真正得到認可,還是要推進金融體系改革。

  因此,當前中國經濟發展的一個主要動力是中小民營企業,其中的核心又集中于融資問題,要解決融資問題就必須從金融信貸方面入手,扶持與之相對應的中小服務金融機構。

  正是靠著民間借貸的發展,民營中小企業才有了今天的地位,進而改變了中國的經濟發展面貌,實現了中國整體經濟實力的上升。有一組數據可以驗證:根據工信部數據,截至2010年,中小企業總數已佔全國企業總數的99%以上,提供了全國80%的城鎮就業崗位,上繳稅收約為國家稅收總額的50%,創造的最終産品和服務價值相當於國內生産總值的60%左右。此外,目前中國65%的發明專利、75%以上的企業技術創新、80%以上的新産品開發,都是由中小企業完成的。而今年4月中國企業家調查系統發佈的報告顯示,從企業過去3年已實施的重大融資方式來看,55.3%的企業選擇了“民間借貸”。

  自溫家寶總理溫州之行提出研究溫州金融試點改革的建議後,相關部門有了迅速進展。11月8日,溫州市開始全面實施“1+8”地方金融改革創新戰略,從體制、機制上推動解決當地中小企業的資金債務危機問題。

  方案提出積極爭取推動利率市場化改革,使各類貸款利率在央行公佈的法定貸款利率4倍內可以自由浮動,由借貸雙方自行議定。溫州金融試點的落實將給中國金融改革帶來活力。

  中國金融發展雖然經過了前期市場化改革,但是國有金融絕對壟斷的優勢依然明顯,正規金融體系無法滿足實體經濟的需要,金融壟斷亦會陷入高利貸危機的惡性迴圈。因此最根本的辦法還是要推進金融體系改革,開放民間金融市場,尤其是推動小微金融服務機構的發展。

  因此,央行對民間借貸的定位算是給了一個名分,但最終還是要進行金融改革,使民間借貸從法律和政策上真正得到認可。

  《國際金融報》 (2011-11-15 第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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