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場地設施建設方面,《若干措施》鼓勵示範性體育場館建設,鼓勵社會力量投資新建或利用現有建設用地和閒置廠房、倉庫、老舊商業設施等改建、擴建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示範性體育場館。支援社會力量在不破壞生態、依法依規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山海自然資源、公園等綠地空間,開闢體育消費新業態、新場景,投資建設山地、冰雪、海洋、汽摩、露營、自行車等戶外運動場地及相關服務設施。鼓勵訓練場館和專業性較強的場館在保障專業訓練和比賽的前提下,創造條件對社會開放;支援企事業單位、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的體育設施免費或低收費向社會開放,更好滿足市民多樣化健身消費需求。據了解,青島連續十年將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列為市辦實事,新建改擴建全民健身體育公園10處,更新健身步道設施373處。全市各類全民健身設施達到1.1萬餘處,籠式等多功能場地800余處,每人平均體育場地面積增加到3.7平方米。
《若干措施》提出發展賽事經濟,鼓勵在青島舉辦觀賞性強、參與性高的國際、全國性高端體育賽事,發揮區位優勢,依託上合示範區、沿黃流域高品質發展、膠東經濟圈等國家、省區域發展戰略,培育具有青島特色的自主品牌賽事。開展“體育賽事進景區、進街區、進商圈”“跟著賽事去旅行”活動,充分發揮賽事價值、釋放賽事效益,推動體育、商貿、文旅等多業態深度融合,進一步激發景區、街區、商圈活力。2024年,青島舉辦國際級賽事活動14項,國家級以上體育賽事78項。作為國家首批文化和旅遊消費示範城市,體育與文旅融合發展強強聯手,“跟著賽事去旅行”已成為一種時尚和趨勢。
《若干措施》發佈措施支援體育市場主體發展,鼓勵體育企業充分利用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新科技,積極培育數字體育、智慧傳媒等新業態,依法支援培育體育企業發展成為高新技術、專精特新“小巨人”、瞪羚、獨角獸等標桿型企業。吸引國內頭部體育企業、跨國體育企業、國際體育組織落戶,鼓勵體育企業參加各類展會、論壇和賽事活動。完善“全民健身一張圖”、體育資源交易平臺等數字平臺功能,爭創省級、國家級體育産業基地。大力發展冰雪經濟,依法支援國內外一流冰雪企業來青發展。鼓勵社會力量組建各類職業體育俱樂部,完善職業體育俱樂部扶持獎勵制度。優化俱樂部股權結構,實行政府、企業、個人多元投資,形成合理的投資來源結構。
《若干措施》重點關注體育人才培養,支援運動員、教練員、裁判員、産業運營等體育人才落戶青島。加大體育産業高層次人才的規劃和引進力度。鼓勵有關高等院校設立體育産業類專業,建立實習基地,重點培育體育專業人才。加強體育産業智庫建設,鼓勵各類智庫機構在青開展體育産業研究。支援創建青少年體育後備人才基地,培養輸送運動員進入各級專業隊和代表青島參賽,對認定為國家、省、市青少年體育後備人才基地的,按照有關政策進行扶持。
《若干措施》提出提升服務水準,優化産業生態。提升誠信政府建設水準,依法優化體育企業設立及賽事活動審批流程。加強海上體育旅遊項目用海管理協作,統籌實施體育旅遊海域規劃和用海審批工作。鼓勵銀行、保險、信託等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前提下,研發適合體育産業發展特點的金融産品。對符合法定條件的企業、體育社會組織,依法合理減輕稅費負擔。統籌市級體育發展資金等支援體育産業,推動體育産業高品質發展。研究制定實施細則,加強財金協同聯動,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對符合條件的賽事、賽事運營機構等給予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