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加強臺灣居民、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在內地就業的管理,規范內地用人單位聘雇臺、港、澳人員的行為,維護在防城港市就業的臺港澳人員的合法權益,防城港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從今年10月1日起開始辦理《臺港澳人員就業證》。目前,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首批辦理了中電廣西防城港電力有限公司申請的6名臺港澳人員的就業證。
據悉,用人單位申請辦理《臺港澳人員就業》的工作程序及所需提供的材料:填寫《臺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申請表》;用人單位營業執照或登記證明;擬聘雇人員的個人有效旅行證件及健康狀況證明;聘雇意向書或者任職證明;擬聘雇人員從事國家規定的職業資格證書;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規定,臺、港、澳人員在內地就業實行就業許可制度,經許可並取得就業證的臺、港、澳人員在內地就業受法律保護。用人單位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臺、港、澳人員,實行備案制度。 來源: 新華網廣西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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