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7日電 據重慶時報報道,來自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消息稱,從10月1日起,重慶市將把臺、港、澳就業人員辦理社會保險納入日常化管理,並做好就業證的辦理、續辦、補辦工作。
根據有關規定,臺、港、澳人員在內地就業,應辦理《臺港澳人員就業證》,用人單位應為被聘雇的臺、港、澳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而用人單位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臺、港、澳人員,未為其辦理就業證或未辦理備案手續的,可責令其限期改正,並處以1000元罰款。(林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