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公安局就臺灣居民辦理來往大陸證件答記者問
 
 
  來源:      日期:2005-06-08 20:00

 

  人民網廈門2005年6月8日電 記者蔣升陽報道:廈門市公安局負責人今天受權召開新聞發布會,就臺灣居民辦理來往大陸證件簽注有關事宜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有記者問:最近有些臺灣居民反映,廈門口岸已取消了為臺胞落地辦證的做法,此情況是否屬實?

  廈門市公安局負責人回答說,根據上級公安機關的通知精神,廈門公安機關口岸簽證部門自今年5月30日起,啟用新版一次有效《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由于新版證件制證工藝提高,制證時間增加了。為了避免發生口岸通關擁堵現象,廈門市公安機關口岸簽證部門在原有辦證方式的基礎上又採取了一些方便臺灣居民的新措施。目前,臺灣居民來往大陸在廈門口岸申請落地辦證、落地簽注有三種辦法可供選擇:一是口岸現場受理。公安機關要求臺灣居民應提前辦好入境證件及簽注,對因緊急事務確需臨時來大陸的七類情況的臺灣居民,可繼續在口岸申請落地辦證及簽注。在目前過渡階段,廈門公安機關口岸簽證部門仍在口岸為臺灣居民辦理一次有效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及入境簽注(即落地辦證、落地簽注)。二是網上預受理。臺灣居民也可通過代辦機構在互聯網上進行落地辦證、落地簽注預受理申請。三是團隊受理。對組團來往大陸的臺灣居民,仍沿用提前3個工作日向公安機關口岸簽證部門報送參團人員名單及相關辦證資料提前辦證的做法。

  因緊急事務確需臨時來大陸的七類情況是:1、臨時應邀來大陸進行教育、學術、文化、衛生、體育交流;2、應邀來大陸進行緊急商務活動;3、臨時應邀來大陸參加貿易洽談或商品交易會;4、臨時應邀來大陸參加設備安裝或工程搶修;5、因疾病需要來大陸緊急治療;6、來大陸探望危重病人或奔喪;7、公安機關認可的其他因緊急事務確需臨時來大陸。

  廈門市公安局負責人說,公安機關鼓勵更多臺灣居民尤其是經常來往兩岸從事商務、旅遊等活動的臺灣居民,申請辦理五年有效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首次申請或持有五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金門、馬祖、澎湖地區的臺灣居民可按需要辦理一年有效多次入出境簽注(多次有效簽注費用與一次有效簽注費用相同),這既方便了臺灣居民快捷通關,又為因緊急事務來大陸的臺灣居民節省了在口岸等待的時間,避免通關擁堵現象的發生。

  另有記者問:臺灣居民可否通過代辦機構辦理出入境證件及簽注?廈門市公安局負責人回答說:可以。臺灣居民從廈門口岸入境需辦理上述證件、簽注或因緊急事務確需要臨時入境的,均可通過代辦機構向廈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提出申請。為給臺灣居民提供更多的選擇和方便,我省首批確定了八家代辦機構,有需要辦理相關出入境證件和簽注的臺灣居民可通過他們代辦。

  對于記者提出的有關辦證費用有否變化的問題,廈門市公安局負責人回答說,公安機關對在口岸落地辦證及簽注的臺灣居民收取的辦證費用不變;通過八家代辦機構辦理證件及簽注,代辦機構會收取一定代辦費用。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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