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年底,河南安陽縣安豐鄉西高穴二號墓被認定為曹操高陵,毫無疑問,曹操高陵的發現對于廣義歷史學的研究提供了一個劃時代的文化寶庫。然而,曹操墓的認定也帶來了不少的質疑和商榷,作為兩次參與過“曹操高陵論證會”的考古學者,我在之前的文章《關于河南安陽“曹操高陵”的幾個問題》中,重點考證了二號墓的年代、墓主的認定和漢魏薄葬習俗等方面的內容。關于年代,我以為“其相對年代定在東漢晚期至曹魏時期比較合適”,“至于為什麼隨葬了金銀銅鐵珠玉之物,主要是合葬及行葬者所致”, 進而認為“漢禮明器甚多,自是皆省矣”。這里想再作一點補充,並從學術探討的角度對曹操高陵的疑惑給予動態釋讀。
關于曹操高陵的合葬
曹操高陵的認定證據除了墓葬形制和隨葬品器物特徵外,最關鍵的是出土了帶有“魏武王”銘文的石牌與發現了後趙時期《魯潛墓志》,無獨有偶,《三國志·魏書》中記載的高陵位置也與之相吻合。因此,一些“質疑者”瞄準了石牌和《魯潛墓志》,大肆渲染其時代的真實性。大家知道,學術的探討必須建立在實事求是基礎之上,把不誠實的考古資料作為前提,任何探討都失去了意義。這是超出學術研究范圍的議論,相信隨著二號墓考古資料的公開發表、科學的歷史調查和時間的考驗,這些“質疑者”不是問題的問題都會迎刃而解。
從學術的眼光看,目前,考古發現的曹操高陵遇到的最大問題之一是《三國志》中明確記載卞皇後與曹操合葬,卞氏死時70歲或71歲,但是二號墓出土的兩具女性屍骨的年齡鑒定最大者與之相差二十余歲,根本無法對應。根據考古鑽探,圍繞一、二號墓的周圍發現了陵園牆,陵園呈方形,面積8934平方米,北、南、東三面均發現有陵園牆,東牆外面還有一條壕溝。西北部分布著陪葬墓。陵園內有兩座大墓,二號墓專家已推斷為曹操墓,一號墓經過發掘基本上排除了是卞氏墓的可能性(根據觀察,我認為是一座未建成的廢棄墓)。兩漢時期帝陵合葬有三種模式,“同塋不同陵”(兩個相近陵園)、“同塋同陵”(一個陵園內兩個並穴墓)和“同陵同穴”。據東漢時期的文獻記載,大多帝王帝後採取的是同陵同穴合葬,也就是說卞氏很有可能合葬到二號墓中,因為二號墓嚴重被盜,很多人骨重要的信息消失殆盡(是否還有其他人骨已被盜出成為未知),如果墓葬中發現的兩個女性中有卞氏的可能,年齡鑒定的擬合是必須進行的一個環節。卞氏如果不在二號墓中,就要尋找另外的卞後陵園或墓葬。
當然,如果說二號墓存在有卞氏的合葬,二號墓顯示的時代信息就是公元220年下葬了曹操,公元230年又合葬了卞氏,那麼,二號墓的年代自然就跨越了東漢曹魏兩個朝代,里面的隨葬品應當可以分成兩組,年代上有十年的差別(不過,陶器十年的差別很難判斷)。這樣,二號墓出土了金器、瑪瑙等似乎違背曹操遺令“斂以時服,無藏金玉珍寶”的貴重隨葬品就有了合適的解釋,即不是曹操本人的隨葬品。從目前的考古發掘情況看,二號漢墓墓道的兩側存在兩類不同的磬狀坑和長(方)坑,一號墓墓道兩側只有長(方)坑,預示出二號墓使用年代的前後不同,這些坑究竟是一次同時使用或者是兩次不同時使用,有待于考古發掘的最後判定。
關于隨葬品的世俗化傾向
二號墓曹操高陵出土了許多盆盆罐罐,不乏豬圈、水井等生活化的隨葬品,隨葬器物石牌銘文中,赫然寫著“木墨行清(廁所)”、“竹簪”、“竹翣”、“黃蜜金”、“白蜜銀”、“億巳錢”、“樗蒲”等極其世俗化的用品和遊戲物類。對于曹操高陵的隨葬品,與當時約三種人的意見相關:一是皇帝的賞賜物,二是曹操本人認為要隨葬的東西,三是曹氏家室及明器制作者的物品。文獻中記載曹操多次得到了漢獻帝的賞賜,如“改授金璽,赤紱、遠遊冠”,這部分隨葬品因為曹操本人遺詔“斂以時服,無藏金玉珍寶”的約束可能沒有放入墓室。曹操本人“豫自制送終衣服四篋,題識其上”(《晉書·禮志中》)的意見可能和石牌銘文上的“白綺裙”、“丹綃襜襦”、“黃綾袍”等記載相關。至于曹氏家室及明器制作者的意思大概分成兩層,一層是表現曹操魏王身份的,一層就是當時社會民眾隨葬普及化的東西,也就是任何人在來世中都需要的物品。如是,出土的鼎、圭、璧等就代表了曹操的“帝(王)位”特徵,而案、幾、杯、盤、罐、壺等生活用器則成為一個時代隨葬思想在曹操墓中的印記。
值得注意的是,曹操高陵的隨葬品埋葬出現了三種形式,一種是實用器埋葬,如鐵鏡、鐵甲、鐵劍、鐵鏃、鐵帳架等等,包括石牌銘文所提到的“魏武王常所用挌虎大戟”等等;一種是倣實物制作的明器類,出土的大多屬陶器類都屬于此;一種是墓中沒有真正的實物或明器出土,只是標明了來世中可以使用這些東西,類似于今日農村喪葬中埋放大額存款折的現象,如“竹簪五千”、“億巳錢五萬”、“白縑畫鹵薄于(或遊)觀食廚各一具”。可見,“漢禮明器甚多,自是皆省矣”(《晉書·禮志中》)的記載決不是虛言,考古發現曹操高陵的薄葬特點也與文獻記載相符。
今後考古調查中應注意的問題
根據文獻的記載,曹丕即位以後對高陵進行了幾次大的幹預,從公元220年“二月丁卯”開始,“魏武葬高陵,有司依漢立陵上祭殿”。曹丕在同年十月“及受禪,刻金璽,追加尊號,不敢開埏,乃為石室,藏璽埏首,以示陵中無金銀諸物也”。(《晉書·禮志中》)也就是說除了原先修建的陵園牆和祭殿以外,又在墓道上或墓道前修建了一座石頭房子。那麼,這個房子是否是帶有畫像的石頭建築,值得進一步勘察。之後不久,曹丕為了羞辱投降變節的于禁,“欲遣使吳,先令北詣鄴謁高陵。帝使豫于陵屋畫關羽戰克、龐德憤怒、禁降服之狀。(于)禁見,慚恚發病薨”。(《三國志·魏書·于禁傳》)可見,陵物建築中有壁畫的存在。“至文帝黃初三年,乃詔曰:‘先帝躬履節儉,遺詔省約。子以述父為孝,臣以係事為忠。古不墓祭,皆設于廟。高陵上殿皆毀壞,車馬還廄,衣服藏府,以從先帝儉德之志。’”(《晉書·禮志中》)這是一次很大的破壞,但並不是拆除了所有的陵園建築,陵園牆的發現已經證明了這一點。
再者,曹操遺令:“古之葬者,必居瘠薄之地。其規西門豹祠西原上為壽陵,因高為基,不封不樹。周禮冢人掌公墓之地,凡諸侯居左右以前,卿大夫居後,漢制亦謂之陪陵。其公卿大臣列將有功者,宜陪壽陵,其廣為兆域,使足相容。”(《三國志·魏書·武帝紀》)據勘察,考古隊在陵園的後(西)側已經探出了一座東向的墓。前些時,洛陽公布的曹魏時期的曹休墓也是一座東向的墓,上世紀70年代清理的亳縣曹氏宗族墓中也不乏東向。說明墓葬的東向成為曹魏區別于東漢、西晉帝陵的顯著特徵,這一點對今後洛陽曹魏帝陵的發現以及曹操陵園陪葬墓的判斷都具有重要參考價值。順言之,如果出于學術研究及文物保護的需要,對高陵陵園內已經遭到破壞的小型陪葬墓不妨選定一兩座再進行科學的發掘,以求得精確的歷史信息。
還有,眾所周知,西門豹祠是一個重要參考坐標,也值得進一步考古勘探發掘驗證。
最後,我想說的是,隨著考古工作的進一步深入,文獻記載的漢魏時期曹操高陵陵園的諸多組成要素會逐漸浮現出來,曹操高陵的證據鏈條將更加清晰。(出處:中國社會科學報 作者:韓國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