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OK將安監控禁點低俗歌曲 文化部獨家回應網民四問
【新民網·獨家報道】近日,全國逐漸展開“全國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係統”安裝工作,一旦有人點唱低俗等違禁歌曲,文化執法部門中央監控係統內的紅燈立即自動閃爍報警。外界質疑此舉有“斂財”嫌疑,文化部全國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係統建設辦公室24日獨家回應新民網四問。
問題一:
新民網:全國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係統安裝情況目前進展如何?
全國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係統建設辦公室:全國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係統(以下簡稱係統)是文化行政部門採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履行市場監管職能和為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一項係統工程,是推進文化市場管理信息化的重要舉措,已列入《文化部文化建設“十一五”規劃》和《2008-2010年全國娛樂場所陽光工程實施方案》。文化部文化市場發展中心受文化部委托,承建全國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係統。
2008年5月文化部下發《關于開展全國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係統建設工作的通知》(文市發[2008]15號)以來,各地文化行政部門精心組織,我係統建設辦公室密切配合,係統建設成效顯著。截止目前,全國已有31個省(市、區)的234個地(市)、708個區(縣)3000家卡拉OK場所完成係統安裝,係統運行穩定,監管功能實現。同時,重慶市開展了政府技術監管與公共服務(增值業務)相結合的試點工作,引導卡拉OK場所經營者通過係統公共服務平臺,自主開展增值業務,豐富娛樂消費內容,拓展行業盈利空間。目前,該市44家卡拉OK場所運營商業廣告,在包房電視開機、點歌間歇和節目間隙插播視頻和字幕廣告,“新星南”、“喜樂門”、“君豪俱樂部”等27家卡拉OK場所近日已收到了首筆廣告渠道使用費。一批卡拉OK場所與重慶市福利彩票中心等機構簽約後,在全國率先試行中國福利彩票“時時彩”的在線銷售,消費者和經營者態度積極,示范效應明顯。
問題二:
新民網:該係統在全國范圍內安裝是否有具體時間表?
全國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係統建設辦公室:根據文化部《關于開展全國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係統建設工作的通知》要求,係統建設分為2個階段:
第一階段:係統示范場所安裝。在地市級以上城市選取一批經營者積極主動、設備設施較好、VOD軟件與係統對接、具備互聯網環境的卡拉OK場所作為係統示范場所,按照“能快則快”原則進行係統安裝。
第二階段:係統全面覆蓋。按照“能接則接”原則逐步完成對其他卡拉OK場所的係統安裝,實現係統對卡拉OK場所的全面覆蓋。
具體的實施步驟是:
1、前期準備(2008年7月底前) 2、係統示范場所安裝(2008年7-12月)3、係統建設全面推廣(2009年1月以後)。
目前,係統建設已進入全面推廣時期,隨著時間的推移,將逐步覆蓋全國卡拉OK場所,實現對卡拉OK場所的信息化監管,達到保護我國文化安全,提高我國卡拉OK場所知識產權保護水平,推動卡拉OK場所健康有序發展的目的。
問題三:
新民網:已經試點地區有無違禁情況出現?具體情況?
全國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係統建設辦公室:目前,係統建設在全國全面鋪開,並不是試點。目前的情況來看,一些卡拉OK場所使用含有我國法律法規禁止內容節目的問題比較突出;境外一些機構未經文化部內容審查和進口批準,擅自將其節目引入我國卡拉OK場所,有的經營場所直接將節目庫通過互聯網與境外連接,對我國文化主權及文化安全構成威脅;同時,唱片業、著作權人和卡拉OK經營者之間關于節目版權使用的矛盾突出,相關訴訟此起彼伏,對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和卡拉OK行業健康發展產生了很大影響。例如,今年11月下旬以來,重慶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在重慶一批卡拉OK場所發現《吹喇叭》、《爽》、《豬都笑了》等一批經文化部文化產品內容審查辦公室依法審定,含有違犯國務院《娛樂場所管理條例》規定內容的卡拉OK節目,採取了現場刪除的措施,並分別下達了《責令整改通知書》。
問題四:
新民網:該係統生產廠商是誰?有外界說法稱文化部推廣這套係統有“斂財”嫌疑,有何回應?
全國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係統建設辦公室:該套係統由係統建設辦公室自主研究開發,通過了中國軟件評測中心的權威鑒定,符合文化部的設計要求。硬件設備由係統建設辦公室委托浪潮集團生產。目前已安裝場所情況來看,該係統運行穩定,質量過硬,故障率極低。
該係統是文化行政部門依法履行市場監管職能的手段之一,主要是為了提升政府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監管效率,解決卡拉OK節目海量、節目更新添加迅速、人工巡查力量不足的問題,沒有商業訴求。該係統對所有卡拉OK場所實行免費接入,硬件以及安裝調試均不收取任何的費用。秉承“開放合作、服務社會”的原則,係統公共服務平臺為卡拉OK場所經營者、著作權人和各相關權利人等溝通信息、公平交易提供技術支撐,卡拉OK場所及其他單位可依托該係統公共服務平臺開展交易活動和增值業務,但係統僅僅作為一個技術媒介,本身並不參與交易活動,也不涉及收取版權費等交易費用。因此,“斂財”之說是沒有任何事實依據的錯誤說法。(新民網實習記者 周麗亞 記者 魏麗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