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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吃貨”幹部

2013年01月22日 08:37 來源:人民日報 字號:       轉發 打印

  “吃貨”是近年的一個網絡流行詞,泛指大家認可的特別能吃、特別愛吃的人。它的語義色彩為中性,但用在有些整天胡吃海喝的人時則是貶義,因為他們吃掉的不是自己的財產,而是公款。

  長期以來,“行賄受賄要不得,吃吃喝喝沒問題”的觀念在一些幹部中盛行。一些人平時大吃大喝,在元旦、春節這樣的節日,吃請之風更是盛行,給各級財政造成極大浪費,嚴重污染社會風氣。吃喝之風造成的浪費已成為人民群眾最為關切、最為痛恨的問題之一。

  如何才能剎住官場吃請風?

  首先,各級領導要以身作則。新年伊始,“四菜一湯”,且不喝酒,就是很好的表率。

  其次,要從制度上入手。在這一點上,溫州的“最細公務招待”就取得了令人注目的成效:每人每餐不超60元,陪餐人數不得超過客人數,不準上高檔菜等,施行半年接待費便下降四成。陜西的廉政灶,也取得了很好的廉政效果。

  當然,規定再細仍須監督發力,對那些跟廉政制度唱反調的官員,我們絕不能姑息遷就,應當發現一個嚴懲一個,以儆效尤。

  最後,不當“吃貨”幹部,不能停留在口頭上,更不能搞形式主義。要真正身體力行地實踐各項廉政規定,盡最大努力踐行節儉之風。

  廉政制度的執行力是反腐之生命,依法治國之法律政策規定不在多,而在于落實。希望十八大之後掀起的這股清風,能吹散沉謼積弊,揚起政治清廉的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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