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當局通過開放人民幣兌換方案 30日正式實施
時間:2008-06-26 15:42 來源:中國新聞網
據臺灣媒體報道,為因應7月起實施的大陸遊客赴臺觀光政策,臺灣當局“行政院”今天(26日)通過“開放臺灣地區辦理人民幣現鈔買賣業務案”,決定從下周一(30日)起受理金融機構及外幣收兌處申辦人民幣兌換業務。
報道說,開放臺灣地區進行人民幣買賣主要是方便大陸旅客到臺旅遊,有合法的管道可將人民幣換成臺幣使用;避免人民幣在臺灣非法流通;以及把非法人民幣兌換納入管理。
臺灣“中央銀行外匯局副局長”林孫源表示,“開放臺灣地區辦理人民幣現鈔買賣業務案”是以臺“立法院”本月12日通過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8條、第92條作為法源依據,此修正案昨天已公布。
林孫源強調,只要是“自然人”就可至金融機構及外幣收兌處兌換人民幣,每人每次以人民幣2萬元為限。買賣方式,金融機構採雙向買賣;外幣收兌處與目前外幣收兌規定一致,僅可以買入人民幣。
臺當局的報告中指出,以2萬元人民幣為限額,是彼此形式相互尊重,將來必要時也可調整,並非固定不變;這項辦法屬于短期措施,有關人民幣的供應,長期目標將透過海基會繼續與對岸商談,建立“兩岸貨幣清算機制”,使兩岸貨幣的清算得以正常化及制度化。
針對外界擔心人民幣偽鈔流入市面,臺“央行”表示,目前島內金融機構已備妥1358臺驗鈔機,以辨識人民幣真偽。
而鑒于大陸觀光客可能攜入未能流通使用的舊版新臺幣,臺“央行”也已經印制相關說帖,函請臺“觀光局”、金融機構及外幣收兌處配合倡導,並告知可個別或委托旅行社將舊版新臺幣向臺灣銀行兌換新版新臺幣。
編輯:李典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