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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地獄的秘密

時間:2012-05-24 10:28   來源:中國臺灣網

  地獄的第一個秘密是:它就在當下。這可不是一句笑話。也許你無法立刻明白它的意思,但神的國一旦討論完了,地獄也就沒什麼好談的了。因為地獄只是對天堂的一種讚美罷了。換句話說,凡天堂以下的皆是地獄。基督教傳統一向認為,天堂與地獄乃是實相的兩種互斥的狀態。雖然這句話提示了內在實相的兩極,但這種二分法還是有許多瑕疵,不過它的確幫我們簡化了一些概念。

  天堂與地獄在當下就可以找到。耶穌與施洗約翰都說過,“天國近了”。先知穆罕默德對這一點描述得最清楚,他說:“天堂比涼鞋上的帶子離你更近;火也是一樣。”

  顯然,沒有一樣東西比我們的心更接近我們自己!要想體驗天堂或地獄,完全取決于我們自己的態度及價值觀。路易斯認為,能否放棄自我(臣服于神)才是最重要的因素。如果以禪的語言來說,就是以柔順的態度來面對人生。你或許還記得,特瑪?湯普森因為採取了正向的態度來面對現實,所以才將地獄化成了仙境。另外還有一個例子:有兩個推銷員被指定到落後地區去銷售鞋子。其中一個非常煩惱,他認為鞋子一定很難銷售出去,因為那里的人根本不穿鞋;另一個人對這個機會卻感到喜出望外,他認為沒鞋穿的人才可能為他帶來上百萬的生意!

  地獄的第二個秘密是:與一般人的想法剛好相反,地獄並不是一個永無出期的受苦之地。無間地獄這個概念是很可怕的。誠如路易斯所指出的:“地獄的教義就是基督教會被人斥責為未開化的宗教的原因,甚至連神的良善也遭到了抨擊。”“永遠的懲罰”這個觀念與神無限的愛顯然是大相徑庭的,它確實冒瀆了神。在路易斯自創的故事里,地獄的門是敞開的,對我面言,他的觀點反而比較能使人信服。斯科特?派克表達了類似的看法:

  我對地獄的看法與路易斯完全相同。我認為地獄之門是敞開的。人們可以自由地離開那里,他們之所以陷在里面,是因為他們選擇了不離開。我實在無法接受以下這種說法——地獄是神懲罰人的地方,那里沒有任何希望,靈魂將不斷地被摧毀而毫無救贖的機會。神不可能千辛萬苦地創造出復雜的靈魂,最後卻把他們推下了油鍋。

  耶穌談過永生,卻從未談及永恆的死亡。無間地獄的神話是由兩種東西制造出來的:一是報復之心;二是缺乏詩與文學素養。區別永恆(eternity)及永久(perpetuity)是很重要的事。我們在第三章中曾經討論到,永恆是心理時間的消逝,而非真實時間的無限延伸。田立克(Paul?Tillich)也有類似的看法:

  區別永恆及永遠是必要的事。永恆這種神聖的生命質量,不可能屬于一個已經脫離神聖本體、被定罪的存有。當神聖的愛終止時,存在也終止了;至于被定罪這件事,也只是意味著這個受造物必須面對它所選擇的不存在——然而,當我們談到永遠或無止境的罪,我們就是在肯定一種非暫時性的暫時存在期。這個概念的本質就是矛盾的。

  因此,這個問題的重點就在于,大多數人都認為永恆就是時間的延伸。傳統概念里的天堂與地獄,是共存在一條無限延伸的線性時間上的,這個概念應該是錯的。路易斯為有關地獄的幾何學做批注時曾經說過:“那些迷失的靈魂都固著在他們兇殘的心態上,這一點我們是毋庸質疑的;但這種永恆的固著性到底是暗示著永無止境的存在期,還是真有存在期這回事,就很難說了。”我們已經了解天國就在當下。如果地獄是在天國之外,我們就可以下一個符合邏輯的結論,它也存在于永恆的當下。

  地獄的第三個秘密是:它是由我們的思想所創造的。魔王撒旦不想讓我們知道,原來地獄的出身並不高,它的起源只是一個無害的念頭:“我希望快樂能延續到明天。”地獄就是由這個小小的念頭所造成的,隨即而生起的則是恐懼。在我們想確保快樂的企圖里,一定含藏著佔有欲,而且我們會竭盡所能地排除一切障礙,去獲得明日的快樂。如此一來,恐懼、瞋恨、暴力的循環便開始了。這便是一切罪行的來源:在背後中傷別人,在辦公室里耍政治手段,搶劫、謀殺等等行為。

  所以,地獄可以說是無法活在當下所造成的結果。路易斯曾經借著小說的形式,透過兩個惡魔的對話來表達他的看法:

  我們的任務就是要讓他們(人類)遠離永恆及當下——最好是讓他們活在未來。生理上的需要會促使他們的情感朝著這個方向發展,所以一想到未來就會燃起希望與恐懼之火。此外,未來是他們所不知道的,因此促使他們思考未來,就可以讓他們陷入幻覺中。簡而言之,未來在一切事物中是最不像永恆的——幾乎所有的惡行都根植于未來。感恩是回顧過往的,愛則是屬于當下的;恐懼、貪婪、渴望和野心卻永遠屬于未來。

  若是把注意力放在未來,我們的焦慮將會永無止境。耶穌把地獄描繪成“在那里,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馬可福音九章四十八節)。他的隱喻似乎直接來自先知以賽亞:

  他們離開的時候要看見那些背叛我的人的屍體。蛀食他們屍體的蟲永遠不死;焚燒他們的火永不熄滅。普天下的人都要厭棄他們。(以賽亞書六十六章二十四節)

  《舊約?以賽亞書》里的這些描述,甚至更明顯地採用了象徵手法。火與蟲不是地獄用來屠刑的外在工具。先知以賽亞採用“蛀食他們屍體的蟲永遠不死”和“焚燒他們的火永不熄滅”的說法來傳遞一個訊息:痛苦是源自內在的。地獄中的火與其他的火不同,因為它發自內在,所以不會止熄。除非有辦法探入內在的火源,否則是無法撲滅它的。

  同樣的,“蟲”也是一個恰當的隱喻,因為它是從內部啃吃起的。它是不死的,因為它的養分取自于我們的內在世界。在這里,“死者”指的是心靈之死,它不斷地遭受自己的貪念、欲望、憤怒和嫉妒的折磨而不得平靜。對那些具有靈性的人而言,心靈之死是非常悲哀的一件事。因為他們活得像行屍走肉一般,不斷地被內在的痛苦所折磨,而且對內心的天國一無所知。

  佛陀也用火的象徵來描述人的境遇。在著名的火宅訓誡里,他告訴弟子說,眼、耳、鼻、舌、身、意(佛教徒的六識)都燃燒著貪念、欲望、瞋恨及妄想之火。

  耶穌是禪師,他對地獄的死亡之舞及怪誕的醜陋景象沒什麼興趣。我們必須記住,“火”與“蟲”是我們的心所創造出來的。

  地獄的第四個秘密是:由于缺乏覺知,地獄才會被創造出來。地獄另外一個別名叫作“外邊的黑暗”(outer?darkness)。在婚宴的寓言里可以看到這個說法:

  耶穌又用比喻對他們說:“天國好比一個王為他兒子擺設娶親的筵席,就打發仆人去,請那些被召的人來赴席,他們卻不肯來。王又打發別的仆人,說:‘你們告訴那被召的人,我的筵席已經預備好了,牛和肥畜已經宰了,各樣都齊備,請你們來赴席。’那些人不理就走了;一個到自己田里去;一個做買賣去;其余的拿住仆人,淩辱他們,把他們殺了。王就大怒,發兵除滅那些兇手,燒毀他們的城。于是對仆人說:‘喜筵已經齊備,只是所召的人不配。所以你們要往岔路口上去,凡遇見的,都召來赴席。’那些仆人就出去,到大路上,凡遇見的,不論善惡都召聚了來,筵席上就坐滿了客。

  王進來觀看賓客,見那里有一個沒有穿禮服的,就對他說:‘朋友,你到這里來怎麼不穿禮服呢?’那人無言可答。于是王對使喚的人說:‘捆起他的手腳來,把他丟在外邊的黑暗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齒了。’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馬太福音二十二章一至十四節)

  參加喜宴而未穿著適當的服飾,確實是一種漫不經心的表現。如果只按照字面來讀這則故事,可能會產生誤解。在這里,漫不經心的人指的是對現實不敏感的人。如果缺乏覺知,大概也很難認出可以使人解脫的真理。因此,“外邊的黑暗”指的就是“半睡半醒的大地”,那兒囚禁了一些靈魂已死的人。覺知乃是進入天國的重要條件,它就是心靈覺醒的基礎。類似的教誨也在十個少女的比喻中出現過:

  那時,天國好比十個童女拿著燈出去迎接新郎。其中有五個是愚拙的,五個是聰明的。愚拙的拿著燈,卻不預備油;聰明的拿著燈,又預備油在器皿里。新郎遲延的時候,她們都打盹,睡著了。半夜有人喊著說:“新郎來了,你們出來迎接他!”那些童女就都起來收拾燈。愚拙的對聰明的說:“請分點油給我們,因為我們的燈要滅了。”聰明的回答說:“恐怕不夠你我用的;不如你們自己到賣油的那里去買吧。”她們去買的時候,新郎到了。那預備好了的,同他進去坐席,門就關了。其余的童女隨後也來了,說:“主啊,主啊,給我們開門!”他卻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認識你們。”所以,你們要警醒;因為那日子,那時辰,你們不知道。(馬太福音二十五章一至十三節)

  地獄的第五個秘密是:它就是一般人的常態。油燈時常被拿來當做覺知的象徵,這個故事說明了開悟是無法逆料的一件事。許多人失去開悟的機會,是因為他們不夠警醒。在婚宴的寓言里,那些無法參加喜宴的人都是平凡人,他們只是庸庸祿祿地活在未來。他們對于神的邀約不予理會,只顧著為每天的瑣事而忙碌。因為他們認為,工作謀生比去宴會里歡慶嬉戲重要多了。換句話說,他們太“嚴肅”了。

  地獄並不是犯罪所造成的結果。大多數的地獄眾生都是無辜的。十個少女的比喻已經清楚地指出,那愚笨的少女所犯的唯一之“罪”就是不注意細節:她們忘了多帶點燃燈的油。若是把她們當成罪犯,未免太荒唐了一點。“外邊的黑暗”指的並不是一個實存的地牢,耶穌只是用一種詩意的手法來表現人類悲劇發生的原因——因為漫不經心或是對次序先後的判斷有誤,而錯失了天堂的歡樂。

  現在我們應該已經明白,為什麼我們對地獄比對天堂熟悉了。因為我們就是一群住在地獄里的居民!它就是我們的常態。所以耶穌才說:“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馬太福音二十二章十四節)我們之中到底有多少人是真正覺醒的?

  地獄的第六個秘密是:它並不是一種懲罰。我們遭受地獄之苦是因為欠缺覺知之心,而不是因為觸犯了一個好報復的神。浪子的比喻對這點闡述得非常清楚:

  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

  在那里任意放蕩,浪費資財。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著那地方遭大饑荒,就窮苦起來。于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那人打發他到田里去放豬。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饑,也沒有人給他。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余,我倒在這里餓死嗎?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里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做一個雇工吧!’

  于是起來,往他父親那里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父親卻吩咐仆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路加福音十五章十一至二十四節)

  那“遙遠的地方”與“外邊的黑暗”指的是相同的狀態;一個無意識地帶。應該注意的是,這個放蕩的兒子到“遙遠的地方”是出于自願的。要不是因為某個一閃而逝的洞見使他“回歸到自身”,他可能還繼續待在那里呢。但是當他真的想回家時,父親毫不猶豫地立刻歡迎他回來。他並沒有說:“等一下,年輕人,讓我們先算算賬吧!”他也沒問任何一個尷尬的問題。父親待他一點也不薄。事實上,當他離家門還有一段距離時,甚至在他開口向父親道歉之前,父親已經“奔上前去”迎接這不肖子了。

  地獄不是神處罰人所產生的結果,而是人們不願接受眼前神給予我們的愛。神學家田立克提供了以下的洞見:

  有限的自由確實無法使我們與神合一,因為那必須是一種愛的結合。一個有限的生命可能會背離神,也可能無限期地抗拒與神再度結合。它更可能被扔進自我毀滅與極度的絕望中;但即便如此,這也是神聖之愛的一種運作方式,如同但丁在地獄進口處上方看到的第三節碑文(CantoIII)所清楚昭示的。地獄里若是有生命,也只能存在于神的愛中。墮入地獄並不代表神的愛是有限的,這種有限性乃是源自于有限生命的抗拒。

  按照這個觀點來看,地獄本是我們自己的傑作。正統基督教神學認為地獄反映了我們的自由:一種可以選擇與神結合或分離的自由。因為神不能勉強我們與他結合,所以才會有地獄。愛的本質是自由的,能夠被勉強的是強暴而不是愛。地獄不是一種懲罰,它反映的是我們的愛。

  基督徒談愛,習禪之人談的是般若(Prajna)。這兩者之間有關聯嗎?這兩個世界之間的橋梁似乎就是希臘字epiginosko,它代表的是主客完美結合在一起的一種深奧的知識。epiginosko不是普通的知識,因為它超出了智力的范圍。如果回來檢查英文字“knowledge”的原始意涵,它的意思竟然是性交與性愛。田立克認為這個字可以解釋成知識或感官之愛——這兩種意思都表達了融為一體的行動,它克服了兩個生命之間的嫌隙。

  從這個角度來看,禪與基督教的差別只在于名相上的不同罷了。因為知識便是愛。愛神就是認識神,認識神也就是愛神。田立克說:“全知不承認它自己與愛之間有任何差別,也不承認理論與實踐有何不同。”聖約翰談到過這種特殊的知識:

  那光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他在世界,世界也是借著他造的,世界卻不認識他。他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翰福音一章九至十二節)

  約翰說真光曾經來到世上,但世人竟然不認識他。罪惡就是無知,這是很明顯的一件事。如果我們真的知道什麼對我們是好的,就沒有任何理由不去付諸行動。為什麼要蓄意傷害自己呢?耶穌將地獄描繪成“外邊的黑暗”,真是最恰當也不過了。我們是被自己的無知所監禁及折磨的。

  習禪之人幾乎從不談論地獄與罪。因為真正的問題只是無知,尤其是對自己真實身分的無知。六祖慧能所教導的只有“見性”。因此,所謂的“認識自己”也有了不同的意義。

  佛陀在《蓮華經》中曾經說過一個和浪子的比喻大同小異的故事,但他特別強調的是無知在人的遭遇上所扮演的角色。故事是這樣的,某人的兒子很小就離家了。他四處遊蕩了五十年。父親富可敵國,他卻過著窮困潦倒的生活。有一天這個浪子不經意地飄泊到他父親居住的地方,但因為離家太久,他已經認不出自己的父親了。父親很清楚即使把真相告訴兒子,他也不會相信,于是就安排了一個打雜的職位給他,而他也就認定自己是父親的仆人了。這樣又過了二十年之後,父親才認為告訴他真相的時候到了。那時兒子才繼承了父親的遺產。

  接下來我們要探討的就是認識自己。

  地獄的第七個秘密是:它是不相信神子所造成的結果。聖約翰告訴了我們信仰與救贖之間的關係:

  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

  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約翰福音三章十七至二十一節)

  我們給自己定了罪,因為我們不信神的獨子。基督徒經常引用這句話當做應該“接受耶穌為個人救主”的理由。但他們並不知道“神的獨子”真正的意思是什麼。田立克曾經說過:

  按字面解讀《聖經》的人經常問別人是否相信耶穌是神子。問這個問題的人以為他們已經懂得“神子”是什麼意思了,剩下的問題只有可否將這個眾所皆知的稱謂歸于拿撒勒的耶穌。然而這個問題是無法回答的,因為答案不論是肯定或否定,都是錯的。回答這個問題唯一的辦法就是改成另一種提問題的方式——“神子”到底是什麼意思?如果你得到的答案是按字面來解釋的,那必定是一種迷信;但如果把“神子”視為一種象徵,那麼它的意義就值得探討了。

  對田立克而言,神子不是一個人,而是一種象徵。這個象徵有時也被視為道成肉身,而這的確是基督教的核心教義。問題是這個象徵是矛盾的:神的兒子既不是純神性或純人性的,也不是這兩者的混合,而是完全的神性與完全的人性。對于那些很少在思考悖論的人而言,這是很難理解的一種觀點。

  由于無法欣賞這個偉大的悖論,所以才產生了過多的異端邪說。為異端做過最佳定義的人就是斯科特?派克醫師,他說,“如果我們只採信悖論的某一個立場,是最容易產生異端的”。若說耶穌是全然神聖的,絲毫沒有人性的局限,這就是一種異端邪說。這個異端邪說制造了耶穌與我們之間的距離,並且為基督教帶來了極大的傷害。派克解釋了這個現象是如何產生的:

  那些制造出這個異端邪說的基督徒,其實是具備足夠宗教訓練的,他們深知耶穌既有人性也有神性,可是卻押了九成的籌碼在他的神性上,只有一成押在他的人性上。這使得我們有了一個很好的借口,因為沒有人再期待我們的行為舉止必須像耶穌一樣。我們有百分之九十的人性,然而耶穌卻高高在上,他是完全無法被認同及模倣的。

  這是將某個精神領袖視為神常見的問題。我們輕易就將他的地位抬舉到一種與我們毫不相幹的虛無境界。老實說,有許多人確實把耶穌當成是仙人,認為他具有超凡的能力,可以呼風喚雨、來去自如,完全不像一般人必須面對體能、心理及精神上的束縛。根據田立克的看法,按照字面來解釋神子這個象徵,已經對基督教造成了很大的傷害。由于過度神格化,我們把基督教最真誠、最富威力的象徵變成了誇張的漫畫人物。

  對我而言,“神子”乃是耶穌最偉大的公案之一,這不是用文字而是以耶穌的整個生命所呈現出來的公案。我們的挑戰就在于如何解釋這則公案,而不至于貶低它或使它流于庸俗。

  我承認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的方法是把它看成人性矛盾本質的一種象徵:它一方面包含了上主的神性,充滿著活力、覺知和開悟的潛能;另一方面,它又是有限世界的一部分,被各式各樣的缺點及局限嚴酷地束縛著。相信神子並不表示你該相信耶穌專屬的神性,而是去看見如此不完美的人性中所潛藏的價值,去看見“不完美之中的完美”。為了超越凡人與生俱來的一些困難,我們必須把這些困難當做是靈修的一部分。所以與其將它們看成是障礙,不如利用它們來加速自己的成長。使徒保羅解釋了這個矛盾的現象:

  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啟示甚大,就過于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體上,就是撒旦的差役要攻擊我,免得我過于自高。為這事,我三次求過主,叫這刺離開我。他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

  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淩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因我什麼時候軟弱,什麼時候就剛強了。(哥林多後書十二章七至十節)

  不論在任何狀況之下,相信神子也就是相信我們內在的神性。它與自我厭惡剛好相反。禪師把這種內在的神性稱作佛性,它就是我們開悟的種子。一切有情眾生皆有佛性,毫無差別。

  自我厭惡的問題比一般人所知道的還要嚴重得多。其實我們很少人能真的如實接納自己。雖然自私自利的情況非常猖獗,但並不表示我們有能力愛自己。把自私當成自愛是很嚴重的錯誤,因為愛是無條件的。有許多例子可以證實我們是不愛自己的。我們經常為了一點小小的失誤就自我詛咒:“你這個笨蛋!”“你搞砸了!”“你就是做不出一件對的事來?”由于自我厭惡,我們已經把自己打入了地獄。

  對聖保羅而言,自我厭惡在他的身上佔了很大的比重。他說:“我也知道,在我里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馬書七章十八節)他無時無刻不被內在的衝突所煎熬:“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哥林多前書九章二十七節)

  瑪里安?威廉遜指出了自我厭惡與暴力之間的關係:

  情緒能量必須找到出口,自我厭惡就是一種非常強烈的情緒。它如果轉向內在,就會變成我們自己的地獄:上癮、迷戀、強制、憂鬱、暴戾關係、病痛等等。若是向外投射,它就變成了我們集體的地獄:暴力、戰爭、犯罪、壓榨。

  為孩子們讀睡前故事,我才學到了自我接納的重要。有一本書叫作《女廁中的男孩》,書里談到一個名叫布萊利的男孩,他是個時常欺負弱小的搗蛋鬼。他沒有什麼朋友。大家都認為他是怪物,沒人願意坐在他旁邊。一直到布萊利遇見了學校新來的輔導老師凱拉,才有了改變。某回上輔導課時,布萊利與凱拉討論“外層空間來的怪物”這個問題。布萊利問凱拉是否相信世界上有這種東西,凱拉說她相信宇宙里有無數的生命,但是她不認為有哪一個是怪物:

  布萊利問道:“一個怪物都沒有嗎?”凱拉說:“我認為每個人都有‘善’的一面,每個人都有快樂、悲傷和寂寞的感覺。但偶爾也有人會認為別人是怪物,那是因為他們看不見自己內在的‘善’。然後可怕的事就發生了。”

  “他們把他殺死了嗎?”

  “不,更糟。他們稱他為怪物,其他的人也跟著叫他怪物,每個人都把他當成怪物來看待;不久之後,他也開始相信自己是怪物了。他的一切行為都像個怪物。可是他並不是怪物,還是有許多的‘善’埋藏在他心里。”

  布萊利在剩下的時間里畫了一幅有三只手臂六只手的外層空間怪物,可是當他想為這個怪物的手畫上八根手指時,卻有些困難。接著對話又開始了:

  他抬起頭來問道:“你可以看到怪物的內心嗎?”“你可以看到他們的‘善’嗎?”

  凱拉說:“這是我唯一能看到的東西。”

  他又繼續畫圖。他在怪物的臉中央畫了一個黑眼睛,在胸部畫了一個紅色的心,代表一切的“善”都在那兒。

  他問道:“那麼怪物該如何才能不當怪物呢?”“我的意思是,如果每個人都把他當成是怪物,他如何才能不再當怪物呢?”凱拉說:“這可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我想,首先他必須認清自己不是怪物,這是第一步。只有知道自己不是怪物之後,他才可能辦得到。別人怎麼可能知道他的真相呢?”

  相信神子就是去認清我們不是怪物而是有情眾生。相信我們內心的基督,便是通往靈性的第一步。

  地獄的第八個秘密是:它其實是天國的一部分。在本章一開始我曾經說過,地獄和天國是互補的。這個說法可能會讓人覺得地獄和天國是分開的,但事實並非如此。回到浪子的比喻,那父親並未阻止兒子離家,兒子回家後也沒遭到處罰,你難道不覺得奇怪嗎?

  這件事有一種解釋,那就是基于愛,父親已經暗自原諒了兒子小小的流浪。年輕的時候,我們多半喜歡冒險、熱衷于新奇的事物,但由于缺乏經驗,我們不免會犯錯、吃虧。這個浪子確實因為他的莽撞而吃了不少苦頭,他曾經因為饑餓,甚至連豬食也吞了下去。雖然犯錯使人受苦,卻也讓人得到了教訓。如果父親勉強兒子留在家里,也許會釀成大錯,因為那會剝奪兒子成長的機會。

  地獄的第九個秘密是:它是由喜歡捉迷藏的神所發明出來的遊戲。了解這一點對于解釋基督教神學中的“邪惡問題”會有很大的幫助:如果神創造了萬物、神是無所不能的,那麼他為何容許邪惡與痛苦存在于世間?

  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去探究一個秘密中的秘密。艾倫?沃茲稱其為“內線消息”。這個所謂的“內線消息”深埋在各大宗教的文獻里,而且通常是偽裝在密碼之下的,所以一般人很難了解。因為膚淺的心無法掌握其中的深奧道理,而保守的心卻認為它們太具有破壞性。但我們如果真的想知道生命的意義是什麼,那麼我們別無選擇,只有打破以下這個禁忌:阻礙我們去認識自己真實身分的禁忌。

  假設你是個已經開悟的祖父或祖母,你很想將某種智慧傳遞給子孫,以便對他們的人生旅程有所幫助,那麼你會告訴他們什麼呢?艾倫?沃茲建議我們創造出一種不完全真實的神話,然後把它當成是詩,用來勾勒出生命的意義。要怎麼開始呢?我從世界神話及沃茲的著作中擷取了許多觀念,組合成了我的“秘密知識”:

  一開始,存在的只有神。他就像孩子一樣——富有創意、愛玩耍、好遊戲、精力旺盛。神無所不能,總是心想事成。神只有一個“煩惱”:他沒有玩伴。

  為了不讓自己寂寞無聊,神想出了一個聰明的解決辦法:他從自己身上生出了許多玩伴。他把自己分裂成無數的碎片,變成了你和我以及其他的生命。表面上看來,我們都是各自獨立而差異極大的生命;但是在這表層的多元性之下,我們都屬于同一個實相:神。

  將自己分裂成許多碎片之後,神準備要玩他的遊戲了。但是在享受任何樂趣之前,他必須做一件事:忘掉他自己!他必須隱藏住他真正的身分,于是他引發了自己的健忘症,從此沒入于塵世間。他像孩子一樣扮演著不同的角色,涉入了不同種類的冒險。有些冒險如同美夢一般,有些則像是最恐怖的夢魘。事實上,它們可以是最暴戾、最可怕的經驗。世界就這樣繼續不停地運轉著。我們這場宇宙之舞是由陰陽、善惡、戰爭與和平、愛與恨、喜悅與戰栗、淚水與歡笑交織而成的。但是不管快樂或悲傷,這些都只是神的遊戲罷了。這便是神娛樂自己的方式。

  所以,人類都是患了健忘症的神。我們看起來這麼無助,這麼像命運的犧牲品,但是在內心深處,我們都在隱藏自己的全能,只為了制造挑戰來激發出神的創造力。由于忘了自己的真實身分,所以我們在自創的地獄中悲泣,咬牙切齒。但是在我們生命的中心點,那原始的記憶仍然存留著,隨時等著被喚醒。

  抱怨生命中的痛苦和其他的問題,就是不了解神的大計劃。如果我們本是一體的,那麼受苦的人又是誰呢?我們能跟誰抱怨呢?記得嗎,我們就是神所變成的浪子,徑自享受著自我放逐的狂喜!無人可以申訴、無事可以抱怨,因為我們就是它。這正是耶穌所宣告的:“我是道、是真理、是生命。”為了避免誤解這段話,他又說他是街頭的餓漢、衣不敝體的浪人、奄奄一息的病患,或是獄中之囚。每個人都像是一面鏡子,反映出相同的實相。如同克里希那穆提所說的:“你就是世界。”

  在政治動亂的時刻,有位日本將軍向一位禪師請益,看看是否有辦法可以不戰而勝。禪師回答說:

  這個世界就是一場夢;只是做夢的人不自覺罷了。當我們與他人爭鬥時,那爭鬥也是一場幻夢;大夢初醒時,敵人又在哪里呢?我們會把這世界當真,是因為我們身在夢中而不自知,所以我們才會贏了就快樂,輸了就悲傷。如果只是一味地在二元對立的幻夢中爭鬥,那麼快樂或悲傷又有什麼意義?夢中的爭鬥必須停止——讓自己從輸贏、競爭的幻覺中解脫出來吧!

  大多數的人都認為覺醒是很難的一件事,但即使如此,也還不至于太糟。艾倫?沃茲告訴我們原因何在:

  神太善于玩捉迷藏的遊戲,太善于假裝他就是你和我,所以需要很長的時間他才會憶起自己藏身于何處,用什麼方式藏起來的。這整件事最有趣的部分就是——他不想太快找到自己,因為那會破壞這整場遊戲。

  禪既不肯定也不否定任何事。為了避免太快就把生活中的“幻相”打破,所以我們必須留意,在邏輯上“一切皆幻”與“一切都是真實的”是同樣的意思。如果神就是這場大戲的幕後主宰,那麼夢與實相又有什麼差別呢?有位著名的藝術評論家及禪的熱愛者曾經對布里斯說,在西方的藝術與文學里找不到禪,因為禪這個字在任何歐洲語係中都找不到。以下是布里斯的解答:

  東方世界的禪一向喜歡描述見性或開悟……西方世界的禪則經常提示我們“幻相(maya)的存在,譬如《浮士德》及《哈姆雷特》所描述的幻覺、優柔寡斷、精神散亂、無窮的欲望……如果日本的“禪修者”對這些幻相的例子感到困惑的話,那麼我們就該提醒他們,禪最令西方人難解的教誨就是:幻即是悟,悟即是幻。

  如果塵世就是神的一場大戲,那麼一切都是圓滿的。希臘神話里的俄狄浦斯國王(King Oedipus)歷經了許多苦難之後,在晚年也做出了相同的結論。所以我們的任務就是:當個好演員,接納眼前的事實,活在當下。如果說快樂有什麼秘訣,那一定就是上面這句話了。畢竟,從更深的層面來看,我們就是自己人生的編劇和舞臺設計師。

編輯:劉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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