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懷疑為何有不可赦免的罪,尤其神應該是充滿著愛的。為什麼褻瀆聖靈會導致永遠的懲罰?這件事一直讓我覺得很好奇,直到我領悟了聖靈並不是一種存在于外面的東西。耶穌教我們祈禱時揭露了這一點:
你禱告的時候,要進你的內室,關上門,向在隱密中的天父禱告。那位看得見你在隱密中做事的天父一定會獎賞你。你們禱告的時候,不可像異教徒那樣重復沒有意義的話。他們以為只要長篇大論,上帝就會垂聽。不可像他們那樣。在你們祈求以前,你們的天父已經知道你們所需要的。(馬太福音六章六至八節)
這是一個巨大的奧秘:聖靈就是我們的真我以及我們生命的核心。如果我們不斷地譴責或咒罵我們最深的存在,那還有誰能救得了我們?那就像是一場內戰一樣。耶穌用了“一城一家自相紛爭”的比喻;這樣的城邦一定是無救的。因此,第一步就是要平息內在的紛爭。
神不認識罪這個東西。那位受罪惡感折磨的浪子對他的父親說:“爸爸,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我再也不配作你的兒子。”(路加福音十五章二十一節)。然而他的父親並不理他,卻叫他的仆人“趕快拿最好的衣服給他穿上,拿戒指給他戴上”,如果說罪惡是來自于上帝的懲罰,那也只是一種想象,是心制造出來的幻相,它的作用就是分別、制造出偏見、為事物貼上善惡的標簽。這是人類意識演化的自然結果,也是成長的一部分。猶太教牧師勞倫斯?庫希納(Lawrence?Kushner)稱伊甸園的這一幕為一個陷阱:
亞當與夏娃在伊甸園所做的事不是罪;這本來就是應該發生的事。事實上,往後的每一代都在做這件事。子女不再聽從父母,如此才能完成他們自己的創造。亞當與夏娃不是被蛇而是被神所愚弄了……
自治與個人化的代價,就是與父母分離所帶來的創傷,每一個靈魂的核心都有很深的傷痛,我們並不是因為亞當與夏娃的罪而被定罪的,至于正統基督教里有關原罪的教義……這個議題跟罪、內疚甚至不順從都無關。成為一個獨立自主的成人所付出的代價,就是永無止境的分離之苦。
那麼解決的辦法是什麼?我們如何才能重返伊甸園?如果問題是源自于覺知與智力,那麼是否意味著我們該拋棄語言、思想及文明,才能重拾內心的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