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過,孔子教導的國家宗教是一個榮譽的法典,而且我告訴過你們,孔子是從君子之法中形成這個法典的。但是現在,我必須告訴你們,在孔子時代之前很長的時間里,中國就已經存在著不明確的、不成文的君子之法。孔子時代之前中國這種不明確的、不成文的君子之法的法典就是禮,即禮貌、修養,或者說舉止得體之法。歷史上,在孔子時代之前不久,中國出現了一個偉大的政治家,此人被譽為中國偉大的立法者,人們通常稱他為周公(公元前1135年),他最先詳細說明、整理、制定了一部成文的君子之法,也就是中國那時所說的禮,即禮數、修養、舉止得體之法。周公創造的中國首部的成文君子法典,稱為《周禮》——周公的禮法。這部周公禮法可以被認為是中國前儒家學說的宗教,或者,正如基督教之前猶太民族的摩西律法一樣,可以稱為中國人民的舊體制宗教。正是這舊體制的宗教——首部君子之法的成文法典,也叫做《周公禮法》——它第一次在中國賦予莊嚴的婚姻和聖禮以合法性。因此,中國人至今還把婚姻聖禮稱為周公之禮——周公的禮法。通過婚姻聖禮制度,中國的前儒家學說或者舊體制宗教建立了家庭。它曾一度保證了中國所有家庭的穩定性和持久性。因此在中國,這種周公禮法被認為是前儒家學說或者舊體制的宗教可以被稱為是一種家庭宗教,以區別于孔子後來教導的國家宗教。
現在,孔子在他教導的國家宗教里,對在他之前已經存在的我所謂的家庭宗教,提出了一個新體制。換句話說,孔子在他教導的國家宗教里提出了對君子之法的一個新的、更廣泛、更全面的應用。而且就像家庭宗教,或者說他所處的時代之前的中國舊體制宗教創立了婚姻的聖禮一樣,孔子,通過在他教導的國家宗教里提出君子之法的新的、更廣泛、更全面的應用,制定了一個新的聖禮。孔子制定的這種新聖禮,不再稱為禮——禮法,他稱之為名分大義,我翻譯成榮譽和責任的重大原則,或者榮譽的法典。通過名分大義或者榮譽法典的制定,孔子讓中國人不再信仰從前的家庭宗教,而代之以國家宗教。
在孔子的時代之前,由于人們處于舊體制即我所謂的家庭宗教之下,一個家庭中的妻子和丈夫受到了婚姻聖禮即所謂的周公之禮、周公禮法的約束,以保持他們婚姻契約的神聖,並且絕對遵守它;同樣地,在他現在提出的國家宗教的新體制下,孔子說,每個國家的人民和他們的君主、中國人和他們的皇帝,要受名分大義這一新聖禮的約束——國家宗教建立的榮譽和責任的重大原則或者榮譽的法典——忠于他們之間的契約,把它當做莊嚴而神聖、需要絕對遵守的事物。簡而言之,這個由孔子制定的稱為名分大義或者榮譽法典的新聖禮,是忠于契約的聖禮,正如舊聖禮的周公之禮——在孔子時代之前制定的周公禮法——是一種婚姻的聖禮一樣。通過這種方法,如我所言,孔子提出了君子之法新的、更廣泛的、更全面的應用,而且由此給我所謂的他的時代之前的中國家庭宗教以一個新體制,使之成為國家宗教。
換句話說,儒家學說的國家宗教把忠誠契約變成聖禮,正如孔子時代之前的中國的家庭宗教把婚姻契約作為聖禮一樣。正如依據由家庭宗教建立的婚姻聖禮,妻子要絕對忠實于她的丈夫一樣,在中國,根據孔子倡導的國家宗教所建立的被稱為名分大義或者榮譽法典的這種忠誠契約的聖禮,中國人要絕對忠實于皇帝。在中國,在孔子倡導的國家宗教里,這種忠誠契約的聖禮可以被稱為忠誠的聖禮或者宗教。你們可能記得我對你們說過的話,孔子在某種程度上宣揚了君權神授。但是與其說孔子教導了君權神授,我更願意說孔子教導了忠誠的神聖責任。在中國,孔子教導的這種神聖或者說絕對忠誠于皇帝的責任源自它的合法性,不像歐洲的君權神授的理論那樣,其合法性來自于超自然存在的權威,即神或者某種深奧的哲學,孔子所教導的合法性是來自君子之法——人的榮譽感,在所有國家中讓妻子忠于丈夫的相同的榮譽感。事實上,孔子所倡導的中國人絕對忠實于皇帝的責任,它的合法性來自于使商人信守承諾履行合約、賭徒願賭服輸的同樣簡單的榮譽感。
那麼,既然我所說的家庭宗教,這種宗教,包括中國的舊體制的宗教以及所有國家的教會宗教在內,是通過聖禮的制度和婚姻的神聖性建立了家庭,因此我要說,孔子教導的中國的國家宗教,是通過這種忠誠契約的新聖禮制度建立了國家。如果你認為世界上第一個制定聖禮和建立婚姻的神聖性的人,為人類和文明事業作出了巨大的貢獻,你就會理解當孔子制定了新聖禮、建立了忠誠契約的神聖性時,他所作出的巨大貢獻。婚姻聖禮的制度保證了家庭的穩定性和持久性,沒有它人類就會滅絕。忠誠契約的聖禮制度保證了國家的穩定性和持久性,沒有它人類社會和文明就會全部毀滅,而人類會重返原始或者動物狀態。因此,我告訴你們:孔子為中國人民做的最偉大的事情是他賦予了他們一個真正的國家觀念——這是一個國家真正的、理性的、永恆的、絕對的基礎,而且借此,他使這一觀念形成了一種信仰——國家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