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領域的“貓膩”咋那麼多?

時間:2011-04-28 15:39   來源:光明網

  25日上午,北京市一中院通報了勞動用工領域的六種隱蔽違法行為,並據此發布司法建議和維權提示。其中用人單位用多種形式發放工資,隱瞞員工實際工資數額的現象最為典型。(4月26日《京華時報》)

  去年“五一”前夕,胡錦濤總書記在全國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上說:“進一步保障勞動者權益,切實發展和諧勞動關係,完善勞動保護機制,不斷增加勞動者特別是一線勞動者勞動報酬,讓廣大勞動群眾實現體面勞動。”毋庸置疑,黨中央、國務院對勞動者歷來都是重視和關懷的。可遺憾的是,在現實生活中,有些用工單位把自己與員工看成是一種“主仆關係”和“買賣關係”。在這種語境下,對于一些切身利益,員工們根本沒有知情權和發言權,所謂的企業人性化管理也因此受到重創。

  據介紹,目前普遍存在于用人領域的“六大貓膩”是:一、將員工工資結構設置為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在計算加班費及繳存社會保險時只按照基本工資計算繳納;二、通過建立兩家或多家關聯公司輪流與勞動者簽約,使勞動者的工齡被分割為若幹段,無法獲得較長工齡應得到的利益;三、用承包合同代替勞動合同,使勞動者喪失休息休假、獲得加班費、參加社會保險、解約經濟補償等權利;四、不經清算就注銷,勞動者即便在法院獲得勝訴,待到執行時卻發現單位已經注銷;五、將競業限制范圍無限擴大化,只約定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的違約金,而不約定用人單位應支付的補償金;六、與勞動者簽訂自行繳納社會保險的同意書,減輕自己的經濟負擔。

  面對這讓人心寒齒冷的“六大貓膩”,請問企業管理者的血管里到底還有沒有流淌著道德血液?勞動者追求體面勞動為何這麼艱難?勞動者的尊嚴和幸福在哪里?無疑,要徹底鏟除用工領域冷酷無情的“六大貓膩”,最終還是要靠機制來支撐和法律政策、監督管理等方面的不斷完善。另外,作為“集體協商、工資共決”的推動者,企業工會也有著義不容辭的職責。因此,工會要經常在員工中進行調研,了解員工的疾苦,傾聽員工的呼聲,將員工的訴求向企業高層反饋,充分發揮“第三方”的作用。

  其實,有良知和遠見的企業管理者,應該感念員工為企業發展所作出的貢獻,讓每一個員工都對企業的經營狀況有知情權,對企業的長遠發展有參與權,對自身利益有話語權。也只有把員工當作企業的主人,讓員工擁有自豪感、歸宿感,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企業才會充滿生機活力,才會永立于不敗之地。(和法堡)

編輯:張潔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