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4日電 據臺灣“中廣新聞”報道,臺灣藝人靠著不斷轉學規避兵役的現象引起社會爭議,臺當局“行政院”核定通過“免役延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修訂“明道條款”,將過去在學學生可以延役到33歲的年限,下修為28歲。
臺灣偶像藝人借著學生資格逃避兵役的問題引起社會爭議,“行政院”核定通過“免役延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將過去給予在學學生延役到33歲的年限,修改為將就讀大專以下進修學校的年限界定為28歲。
臺“內政部長”江宜樺解釋,28歲的上限是經過仔細計算,對于有心就讀進修學校的民眾而言,應該已經足夠。他指出,“高中職畢業大概是18歲,我們給他10年左右時間,這樣的年限已經把一般正規學制的修業年限加上兩三年緩衝。”
江宜樺指出,雖然不溯及既往,已經在校的學生可以不受影響一直就讀到畢業,不過如果因為曠課退學或休學導致學生身分出現變化,就必須適用新的辦法,“緩徵原因消失之後,不管是就讀別的學校或延緩,就是用新的辦法。現在在這些學校就讀的高齡的藝人朋友,如果曠課太多或被退學,就馬上就要面臨當兵。”
江宜樺指出,“行政院”已經核定,“新法”從即日起公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