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的旅遊市場投訴中,對導遊員的投訴,包括強迫客人購物或參加自費項目“拿回扣”的現象的投訴佔有不小的比例,強化對導遊員隊伍的管理已經迫在眉睫。7月6日,在山東省旅遊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暨全省旅遊局長讀書會上,山東省旅遊局巡視員梁文生透露,今明兩年,山東省遴選部分市、縣先行試水導遊員管理體制改革,就導遊準入、退出、激勵、約束及薪制等方面面臨的體制機制方面的“短板”和“瓶頸”,展開綜合性的改革試點,先行先試,邊試邊行,省旅遊局將在政策和資金上對試點城市給予傾斜,並爭取國家旅遊局的支持。
記者了解到,目前,專職導遊與旅行社簽訂勞動合同,主要薪酬及福利來源為工資、保險及帶團後的獎金補助;而兼職導遊與旅行社之間並沒有規范的勞動合同,旅行社只付“帶團費”,而且基本上都是“一把一結”,特別是在旅遊旺季,由于導遊緊缺,一些旅行社並不認真挑選導遊,管理也較為混亂,從而導致一些素質不高的導遊受利益驅使在旅行途中欺詐遊客、設置“潛規則”,強迫遊客購物等現象的發生。
針對上述問題,梁文生要求,在導遊員管理上,各地要在現行法律和法規框架內積極創新,拓寬導遊員培養使用渠道,探索實行特聘導遊員和實習導遊員制度,激勵退休幹部、專業教師、外語人才等“編外人員”和旅遊外語專業的在校生以適當的方式進入導遊隊伍,建立一支專家型的特聘導遊隊伍。
“拿回扣”的暗箱操作,要靠公平透明的導遊員薪酬制度來打破。今後,山東省將探索建立以基本工資加帶團補貼為主體、傭金分成為補充的導遊員薪酬制度,依法規范“回扣”、傭金,使其收受數量合理化和方式合法化。各旅行社要與導遊員簽訂規范的勞動合同,確保導遊員薪酬和“五險一金”落到實處。
導遊員的合法權益要受到充分保障。各級旅遊主管部門要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確保導遊員的基本工資收入、社會保障等合法權益,努力改善導遊員的執業環境和工作條件;強化對旅行社合法、合理用工制度的監督檢查,並將檢查結果作為旅行社年檢評級的重要指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