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日遊”今後將約定購物次數和停留時間

時間:2010-01-20 08:53   來源:北京晚報

  北京“一日遊”今後將約定購物次數和停留時間,不得要求旅遊者參加需另付費的旅遊項目,導遊不得向購物商店索取傭金。由北京市旅遊局等單位起草的北京市地方標準《“一日遊”服務質量要求》徵求意見稿,昨天開始在市質監局網站上公開徵求意見。

  該標準要求,旅行社經營“一日遊”,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旅遊用車、旅遊線路、用餐標準和餐館、購物安排如購物場所和購物次數等。旅行社不應無故擅自改變旅遊線路、改變參觀景點內容,擅自提價或者臨時向遊客加收費用。旅行社還應與餐飲供應商簽訂旅遊用餐合同,規定用餐環境、衛生條件、餐食質量、服務要求以及消費標準。

  旅行社不應強迫或變相強迫遊客購物。遊客下車前,導遊人員要告知遊客購物停留時間和有關購物的注意事項,提醒遊客索要並保存購物發票。若發現所購商品有質量問題,導遊人員應協助遊客交涉退換。導遊人員不應向購物商店索取傭金。

  對于遊客投訴,應在收到投訴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盡快查清投訴的基本事實、證據和相關責任人有無過失等情況,並及時將處理結果通知投訴者。

  此前北京“一日遊”遊客集中反映的突出問題包括:個別導遊擅自壓縮旅遊行程、頻頻增加購物次數、引導遊客進入“老鄉店”購買假冒商品等。(記者楊濱)

編輯:李典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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