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運電子客票行程單自7月1日起啟用新版
時間:2008-06-24 10:52 來源:新聞晨報
國家稅務總局、中國民用航空局最近制訂、下發了《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管理辦法(暫行)》,其中明確:新版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自今年7月1日起啟用,舊版行程單使用至今年8月31日。今年7月1日至8月31日,各公共航空運輸企業和航空運輸銷售代理企業開具的行程單,可並行使用新、舊兩種版本;今年9月1日起,一律開具新版行程單。 <BR><BR> 管理辦法明確,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納入發票管理范圍,由國家稅務總局負責統一管理,套印國家稅務總局發票監制章。經國家稅務總局授權,中國民用航空局負責全國行程單的日常管理工作。民航各地區管理局及其派出機構負責所轄地區的公共航空運輸企業、航空運輸銷售代理企業行程單的領購、發放、開具、保管和繳銷等環節的監督檢查,在查處行程單案件時,可提請轄區相關主管稅務機關共同參與檢查。 <BR><BR> 稅務機關在實施稅務檢查或受理消費者舉報時發現有偽造、虛開行程單等違法行為的,按《稅收徵收管理法》、《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處罰。
編輯:李典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