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12315投訴中心獲悉,2011年1、2兩個月,海南省共接到消費者電話16584件,受理申訴舉報2810件,辦結2694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191.74萬多元。其中不開發票、海鮮缺斤短兩的餐飲類,過期變質的食品類,褪色變形、拒絕退換貨的服裝鞋帽類等成為2011年新年伊始的投訴熱點。
餐飲類、食品類、服裝鞋帽類等成為2011年新年伊始的投訴熱點(見習記者秦彥攝)
服裝鞋帽類投訴主要集中產品質量問題和售後服務問題(見習記者秦彥攝)
商品類投訴集中在服裝鞋帽、食品、通訊產品
現狀:2011年1月和2月份,海南全省共受理商品類投訴1527件,服裝鞋帽類、食品類、通訊產品類投訴量位列前三。服裝鞋帽類投訴主要集中于嚴重褪色變形、脫膠起皮等產品質量問題和不履行三包服務、拒絕退貨換貨等售後服務問題;食品類投訴229件,主要問題反映為商家缺斤短兩、強制消費、出售過期變質食品等;通訊類產品投訴集中于手機方面。
案例:王先生于某超市購買面條後,發現面條已生蟲,與商家協調不下,通過工商部門現場調查,發現該食品已失效變質,不能安全食用,促使經營者賠償王先生100元。群眾舉報海口市海秀東路DC城某手機櫃臺銷售水貨手機,工商部門現場調查發現,該處銷售手機無正規來源渠道屬違法銷售產品,對其進行了立案查處。
消費提示:銷售者不得銷售失效、變質的產品,消費者若買到發現變質偽劣產品,商家應對消費者的損失進行相應的賠償,並檢查相關產品是否出現同類情況,以便採取有效的補救措施。問題嚴重的話,消費者應及時向有關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