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受訪者自身對社會觀察的角度來看,較多人認為我國社會“不能容忍”同性戀行為,比例為48%;認為社會能“容忍”的人有35%;另外17%的人表示“難說”。從個人對同性戀行為的態度來看,對于“同性之間戀愛是正常行為”的說法,表示“接受”的受訪者比例只有31%,而表示“不接受”的人就多達54%,兩者相差23個百分點,還有15%的人認為“難說”。
而據美國民調機構蓋洛普同年調查顯示,美國人對同性戀行為的看法與中國人不同,有54%的人認為可以接受,但持“不接受”表態的人也不少,為42%。
在持不接受態度的人群中,有57%的人認為同性之間戀愛“不符合社會道德”,其次是“讓人心里不舒服”、“不符合自然法則”,被選比例接近或超過五成,而表示“容易傳染性病、艾滋病”的也有39%。在接受者看來,首要原因在于同性之間戀愛“也應得到社會尊重”,被選比例為64%;有46%的人還認為這種行為純屬“個人偏好”。
對于“我國法律應容許同性戀者結婚”的說法,有48%的受訪者持“反對”態度,而表示“支持”的比例不足三成(27%);還有25%的人認為“難說”。
值得關注的是,受訪者對與同性戀者交友的態度呈現分化,有48%的人“不接受”與同性戀者交友,但表示“接受”的比例也不低,為42%。
女性更易接受同性戀
不同人群對同性戀的表態差異顯著,其中女性、30歲以下的青年人、本科及以上學歷者更為包容和接受,甚至對同性婚姻合法化也都有40%以上的人表示“支持”。
[ 責任編輯:張曉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