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管部門
抓到亂扔垃圾罰50,但取證比較難
開車的時候扔垃圾是否算違法呢?可不可以處罰呢?昨天,記者致電南京交管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三年前公安部就下發通知,要求全國各地的交管部門加強宣傳“文明交通”的行車理念,培養文明的行車環境。在交通安全法里也明確規定,“乘車人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不得向車外拋撒物品,不得有影響駕駛人安全駕駛的行為。”因此,無論是乘車人還是駕車人都禁止在路面上拋撒物品,如果被交警抓到,是要罰款的。
發生在上海的這起行車不文明事件,就是個很好的例子。很難證明誰說的才是真實情況,除非現場有監控正好拍下扔垃圾的瞬間。”一位南京交警八大隊工作人員告訴揚子晚報記者,他當交警20多年了,沒處罰過一例向車外亂扔垃圾的違規行為,舉證難是最主要的原因。“等紅燈的時候司機一般不敢當我們面扔垃圾,車子開起來了,他扔垃圾我們就很難抓到他現行了。法規上有明文規定,只要往車外亂扔垃圾被交警抓住,可以罰款50元但不計分。”工作人員認為,處罰力度不大,很難對車主形成震懾作用,也是造成車主肆無忌憚亂扔垃圾的原因之一。
在美國的加利福尼亞州,不管扔什麼垃圾,哪怕是張紙,只要被高速公路巡警看見了,就會被罰1000~1200美元。不繳罰款也可以,但要在高速路邊義務撿垃圾,撿滿24小時。”在美國生活了30多年的托馬斯目前在上海工作,他告訴揚子晚報記者,美國交警對不文明交通行為處罰力度都蠻大的。(記者 張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