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臺北2月19日電 (記者 黃少華)臺灣方面19日透露,兩岸兩會第10次領導人會談,將於2月下旬在臺北舉行,將簽署“兩岸氣象合作協議”和“兩岸地震監測合作協議”。
臺灣方面大陸委員會負責人王郁琦和“交通部”常務次長陳建宇等,19日出席在臺北舉行的上述兩協議背景説明會。
據悉,基於兩協議內容,未來兩岸雙方交換數據,僅限于氣象、地震相關部門業務職權範圍,在網站上公佈的資訊;合作範圍不會涉及敏感科技、安全、人才培訓等問題。
王郁琦説,氣象、地震協議簽署前,雙方主管部門可透過網站取得數據,但難免會有時間落差;協議簽署後,臺灣可透過聯繫機制和常態數據交換等,及時取得資料,有助提升數值預報模式穩定,促進兩岸災害預報防治。
陳建宇表示,簽署協議後,兩岸建立合作機制,設立專線進行實時的溝通聯繫,強化預警能力,擴大保障兩岸人民生命財産安全。
據悉,兩岸兩會(海峽兩岸關係協會與海峽交流基金會)將於本月20日至21日在湖南長沙,舉行第2次“兩岸協議成效與檢討會議”。會後,將正式公佈兩會第10次領導人會談的舉行時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