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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會員

  時間: 2020-10-13 14:37     來源: 全國臺灣研究會     
 
 

第三章  會員

  第八條  本會的會員包括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九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在本會的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的資歷和影響。

  第十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會編印的有關資料及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在本會的刊物上發表研究成果;

  六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二條  會員履行以下義務:

  一遵守本會的章程,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研究計劃,向本會提供有關論著、譯作和資料;

  四完成本會委託的工作,並提供可能的服務和幫助;

  五按時交納會費。

  第十三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四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編輯: 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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