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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時間: 2020-10-13 14:33     來源: 全國臺灣研究會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四十條  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一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後生效。

 
編輯: 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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