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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擬修法 大陸學生居留6個月可納健保

2012-10-10 09:23 來源:新華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臺灣教育部門9日表示,大陸學生納入健保的修法,將於11日送行政主管部門會議討論,通過後再送立法機構審議。

  教育部門“高等教育司”專門委員朱俊彰表示,臺灣兩岸事務主管部門已在修改“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相關內容,將大陸學生來臺“停留”改為“居留”,即可納入健保保障。

  朱俊彰表示,修法通過後,大陸學生居留6個月後便納入健保,每月約需負擔新台幣749元的保費。

  朱俊彰説,目前修法納入健保的僅限學位生,短期停留半年、1年的不在範圍內,仍以商業醫療保險因應。 
 

  目前在臺灣修讀學位的大陸學生約1800人。依臺灣現行規定,加入全民健保須有居留身份。(記者 何自力 林甦)

[責任編輯:孟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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