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28 08:57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小 中 大 轉發 列印
截至2012年9月30日,臺灣共受理要求大陸地區優先權的專利申請5770件、商標251件;大陸共受理要求臺灣地區優先權的專利申請8601件、商標78件、植物品種3件。
臺灣“經濟部智慧財産局”局長王美花女士近日在臺北接受中新社記者專訪時,作以上透露。
另據統計,2011年,臺灣受理大陸企業、個人在臺申請專利1329件,今年1至11月受理申請案為1691件,同比大幅增長;2011年,大陸受理臺灣企業、個人專利申請22702件,今年1至8月,受理15065件。
在商標方面,臺灣去年受理大陸企業申請商標共1968件,今年1至11月已超過去年全年,計2350件;大陸去年受理臺灣企業、個人申請商標7214件,今年1至9月,已突破1.3萬件。
王美花表示,2010年6月底,《海峽兩岸智慧財産權(智慧財産權)保護合作協議》簽署,兩岸于同年11月開始相互受理優先權請求。兩年多以來,雙方成立專利、商標、著作權、品種權四個工作組,運作相當順暢,協議執行情況良好,為深化兩岸産業合作發揮了積極作用,頗受社會大眾肯定。
她以著作權為例説,協議簽署後,臺灣地區影音製品無須再透過第三方來認證,可直接由社團法人臺灣著作權保護協會(TACP)辦理,認證時間縮短為1至3天,對臺灣文化創意産業的發展大有助益。截至今年11月底,TACP接受臺灣影音業者請求認證的案件,錄音製品有304件、影視製品13件。
“我剛剛獲悉,今年有數百名臺灣民眾參加大陸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有34人考取了,比去年成長了一倍,這很不簡單!”王美花言及此,難掩興奮之情。
對於兩岸智慧財産權界的雙向交流,王美花以“頻繁、善意、有默契”來概括。她介紹,今年7月,臺灣工總在臺北舉行“兩岸專利代理實務交流合作論壇”,大陸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局長田力普以民間身份與會;8月,她率團赴西安參加“第五屆兩岸著作權論壇”與著作權工作組會晤,雙方就兩岸音像表演版權保護成果共用、建立兩岸情資交換與偵辦兩岸著作權侵權犯罪機制及聯繫窗口、臺北故宮館藏《富春山居圖》侵權案等,達成相當共識;9月,兩岸專利工作組會晤在北京舉行;11月,她率“兩岸智慧財産權保護合作協議交流參訪團”訪問北京,同月兩岸商標工作組在江蘇無錫會晤;12月初,大陸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副局長賀化以民間身份來臺參加“2012年兩岸專利論壇”。
記者在採訪時提到,近年來,臺灣一些知名商標得以在大陸成功申請,這有賴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大環境,在以前是業者難以想像的。對此,王美花表示贊同。她説,透過兩岸協處機制,在臺灣頗具知名度的“MSI微星科技”、“臺銀”、“臺鹽生技”等商標在大陸遭惡意搶注的個案,已加速獲得解決。
而在臺灣,曾有人試圖註冊大陸馳名的“全聚德”商標,臺“智慧財産局”認為此為明顯的搶注行為,亦拒絕受理。
今年以來,鴻海集團董事長郭臺銘多次呼籲臺當局加速“修法”,保障臺灣企業智慧財産權,兩岸可攜手共同制定標準。對此,王美花表示,這反映出産業界人士對智慧財産權及加大兩岸合作必要性、緊迫性的重視。
王美花指出,近年來,兩岸都面臨知識經濟時代的挑戰,包括因應智慧財産權及標準相互融合與影響的趨勢,來自國際大廠或非專利實施實體的國際專利訴訟等。兩岸可透過建立兩岸資訊交換平臺、推動共通標準、智慧財産權管理與運用的經驗交流甚至成立專利聯盟等,持續深化合作,共同積極因應。
擔任臺“智慧財産局”局長已5年、自言“一輩子做這個業務”的王美花還認為,兩岸一起創立品牌、賺世界的錢,是一個值得雙方共同努力的願景。(記者 董會峰 路梅)
[責任編輯:郭瑩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