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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兩會4年7會談 已簽署16項協議(2012.08.07)

2012-08-08 11:12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8日上午率海協會協商代表團搭機離京,赴臺北參加兩會領導人第八次會談。預料雙方將在商談後簽署《海峽兩岸投資保護和促進協議》、《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議》。

  此前,兩岸兩會已經成功舉行了七次會談,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等16項協議。

  2008年6月,海協會與海基會恢復中斷9年之久的制度性協商。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和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在北京簽署《海峽兩岸包機會談紀要》、《海峽兩岸關於大陸居民赴臺灣旅遊協議》。

  2008年11月,兩會領導人第二次會談在臺北舉行,簽署《海峽兩岸空運協議》、《海峽兩岸海運協議》、《海峽兩岸郵政協議》和《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兩岸基本實現直接“三通”(通郵、通航、通商)。

  2009年4月,兩會領導人第三次會談在南京舉行,簽署《海峽兩岸空運補充協議》、《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並就大陸企業赴臺投資事宜達成共識。意味著兩岸實現全面、直接“三通”。

  2009年12月,兩會領導人第四次會談在臺中市舉行,簽署《海峽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海峽兩岸農産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海峽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協議》。

  2010年6月,兩會領導人第五次會談在重慶舉行,簽署《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兩岸智慧財産權保護合作協議》。ECFA(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的簽署,標誌兩岸經濟關係的深化和機制化。

  2010年12月,兩會領導人第六次會談在臺北舉行,簽署《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

  2011年10月,兩會領導人第七次會談在天津舉行,簽署《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

[責任編輯:郭瑩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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