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與臺灣學生同等收費政策出臺 三大具體措施(2005.08)
大陸將在2005年秋季開學開始,正式實施在大陸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讀的臺灣學生,與大陸學生同等收費政策。
8月24日,國臺辦交流局局長戴肖峰在有關臺灣學生問題的專題新聞發佈會上介紹,同時實行的措施還包括設立“臺灣學生獎(助)學金”(獎學金每年700萬元)、對招收臺灣學生的大陸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給予專項補貼等內容。
學校不執行相關標准將被舉報
財政部教科文司教育處處長吳國生表示,執行新政策後,對新錄取或者在大陸高等學校就讀的臺灣地區本科生、研究生,執行與大陸學生相同的收費標準,任何學校和單位不得擅自提高來大陸就讀學生的學費、住宿費標準,不得以任何形式設立針對臺灣學生的收費標準。
同時,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司長戴冠來強調,發改委將加強對各地學校執行收費標準的檢查,如果臺灣學生發現了學校收費沒有執行和大陸學生同樣的標準,可以向各地發改部門舉報。
對港澳學生收費標準正在研究中
今年4月以來,中國國民黨、親民黨、新黨先後組團來訪,胡錦濤總書記分別與連戰主席、宋楚瑜主席、郁慕明主席,就促進兩岸關係改善和發展的重大問題,廣泛而深入地交換了意見,並達成多項共識。會談後發表的有關公報指出“大陸方面儘快實施在大陸就讀的臺灣學生與大陸學生同等收費標準,並爭取于年內設立臺灣學生獎學金”。
戴肖峰表示,實行臺灣學生同等收費標準,是大陸方面對廣大臺灣同胞做出的鄭重承諾,經過大陸有關部門積極會商,決定自2005年秋季入學時起正式實施他還表示,大陸熱忱歡迎臺灣青年學生來祖國大陸高等院校求學深造,願為進一步推動兩岸教育文化交流做出努力。他還稱,有關人士也呼籲臺灣當局要切實關心臺灣青年學生的切身利益,及早認可臺灣青年學生在祖國大陸高等院校所取得的學歷、學位。
關於來大陸高校就讀的港澳學生收費標準問題,教育部港澳臺辦常務副主任丁雨秋透露,現在正在研究具體的實施辦法,在一定時候將另行公佈。
措施
臺灣本科生學費標准將大幅下降
從2005年秋季開學開始,已被錄取到大陸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學習的臺灣地區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將按照與同校、同科研院所、同年級、同專業的大陸學生一樣的收費標準交費。另外,同等住宿條件下的住宿費標準也一致。
教育部港澳臺辦常務副主任丁雨秋表示,包括2005年錄取的臺生,只要符合條件,所有在校生都適用這條政策。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司長戴冠來表示,就本科生而言,以前向臺灣學生收取的學費與大陸學生差距還是很大。今後實施一樣的收費標準,本科生的學費標準會有很大降低,而研究生的收費標準則差距不大。
他還提醒,由於大陸不同省市、不同學校、不同專業的收費存在差異,所以臺灣學生就讀以後只能與同地區、同學校、同專業比較,而不能與其他城市比較。關於宿舍收費,也同樣只能按照同一住宿條件比較。
措施2 20%臺灣學生可獲獎學金
自主招生和聯合招生,均有機會享受此待遇
自2005年起,到大陸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學習的臺灣本專科生、研究生,將有領取專項獎(助)學金的機會。
教育部港澳臺辦常務副主任丁雨秋表示,自主招生和聯合招生的臺生,均可以享受獎學金待遇。如果沒有經過嚴格考試招取的學生則暫時不包括在內。
她還介紹,臺灣學生獎(助)學金由國家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將設在中華教育基金會,由教育部歸口管理。
財政部教科文司教育處處長吳國生介紹,臺灣學生獎(助)學金總額每年700萬元,獎勵範圍約為臺灣到大陸就讀學生總數的20%.
吳國生還解釋,獎(助)學金不是針對一個高校,是一個整體的獎學金,原則是各個學校採取同樣的標準確定獲獎學生,具體方法正在研究。
措施3 高校招臺灣生獲專項補貼
補貼將按照實際招生人數,實行每人平均定額
對招收臺灣學生的大陸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給予專項補貼。
教育部港澳臺辦常務副主任丁雨秋表示,對臺灣學生收費標準調整以後,考慮到臺灣學生的實際培養成本,為保證教育和教學品質,同時為鼓勵招收更多的臺灣學生到大陸高等學校來學習,國家財政對招收臺灣學生的高校和科研院所根據每年招收臺灣學生的數量,按照實際報到的人數安排財政補貼。
財政部教科文司教育處處長吳國生表示,補貼將按照實際招生人數,實行每人平均定額。
反應
臺灣師生為同等收費叫好
希望臺灣方面儘快承認臺灣學生所取得的大陸學歷
據新華社廈門8月24日電(記者 陳鍵興 余瑛瑞) 正在此間參加第六屆兩岸關係論壇的臺灣教育界人士及青年學生,24日下午獲悉大陸將實施在大陸高校就讀的臺灣學生與大陸學生同等收費標準,並將設立臺灣學生獎(助)學金的政策後,反響熱烈,表示此舉充分體現了大陸方面對改善和發展兩岸關係的誠意和善意。
國臺辦副主任、海峽兩岸關係研究中心顧問王在希在第六屆兩岸關係論壇閉幕前將這一消息告訴了與會者,會場內立即爆發出熱烈的掌聲。
臺灣大學2005級研究生協會會長張源修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這是一個非常好的政策”,它的出臺將對越來越多到大陸求學的臺灣學生帶來實實在在的好處。希望臺灣有關方面能積極回應大陸方面的善意,儘快承認臺灣學生所取得的大陸學歷。
臺灣中華大學行政管理學系助理教授邱冠斌説,大陸方面此次出臺的這一政策,將讓臺灣學生感到大陸方面“真正將其當做自己人”。(記者 賴顥寧)
相關新聞
去年1777台灣學生赴大陸求學
本報訊(記者 賴顥寧) 2004年臺灣學生到祖國大陸求學的人數創歷史新高,達到了1777人。昨天,教育部港澳臺辦常務副主任丁雨秋介紹了臺灣學生近年赴祖國大陸求學的簡要情況。
他介紹,從1985年開始,祖國大陸高等院校開始招收臺灣地區的學生。據統計,1985年到2000年,大陸高校招收的臺灣本科學生為2895人,研究生864人;2001年到2004年,共招收了臺灣本科生2875人,博士碩士研究生2766人。
兩岸人員往來越來越頻繁,是臺灣學生赴大陸求學增長迅速的一個背景。國臺辦交流局局長戴肖峰介紹,今年上半年臺灣居民來大陸逾240萬人次,同比增長17.3%,大陸居民赴臺7萬餘人次,同比增長9.77%.
臺灣學生遇收費問題可打諮詢監督電話
國臺辦:010-83551807
教育部:010-66097882
各地價格主管部門的諮詢監督電話:12358(各地都是同一個號碼)
近年來臺灣學生赴大陸學習就業便利措施
●可辦理與其學習期限相同的入出境簽證。
●由招生院校自定錄取分數線。
●降低大陸院校臺灣研究生學費的標準。
●大陸高校畢業後,只要符合用人單位的條件,可直接在大陸就業。
●增加了臺灣居民參加醫師、註冊會計師等11種職業資格的考試。
近年來規範臺灣學生收費標準的規定
1995年4月
對臺灣學生的收費原則上參照大陸自費生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
1996年5月
統一制定了各高等學校對臺灣學生收取學費和雜費的標準,本科生按每人1學年1000到1500美元收取。
2003年11月
臺灣學生在讀期間可以與大陸學生同等申請所在學校設立的各種獎學金。
2004年
要求設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學校安排一定國家計劃內的名額用於招收港澳臺學生。
(來源:新華網轉載《新京報》)
責任編輯:齊曉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