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15 09:08 來源:台灣網 字號:小 中 大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月14日消息 根據新出臺的規定,臺灣島內對酒後駕駛的罰金上限將由6萬元(新台幣,下同)提高至9萬元。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臺立法機構今天三讀通過“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根據新規,駕駛員若不依指示,或拒絕接受酒精檢測,可被處以9萬元罰金、吊銷駕照,並接受道路安全教育。
依照新的“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臺灣的汽車駕駛員若經檢測酒精過度,或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等管制藥品,被處以的罰金可由現在的1.5萬至6萬元提高到1.5萬元至9萬元;若5年內酒駕違規2次以上,將被另處9萬元罰金,並扣留車輛及吊銷駕駛執照。
此外,拔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因2輛汽車以上車輛在道路上蛇行或賽車等因造成事故的,將被處以現行罰金及吊銷駕照,並“3年內不得考領駕照”。(台灣網 何建峰)
[責任編輯:孟雅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