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台灣網  >  資料  >  臺灣地區相關規定  > 正文

臺當局規定大陸旅客遊覽車行程日均限250公里

2012-09-04 14:23 來源:中新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中新網8月31日電 據臺灣《旺報》報道,臺當局交通部門和觀光部門共同推動大陸旅客團行程管理,從今年9月1日起,要求旅行社業者安排每天的行程以不超過250公里為原則,團與團間駕駛員休息時間亦應符合“勞動基準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的工時相關規定。  

  臺當局“公路總局”表示,開放大陸旅客4年來,赴臺旅客人數穩健成長,為避免大陸觀光團體因行程過於緊湊,造成遊覽車司機超時駕駛,“公路總局”29日邀集“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觀光局”、旅行公會、遊覽車公會等單位,針對合理行程安排與規劃進行檢討。

  各單位在會中達成共識,將要求旅行社業者安排每天行程以不超過250公里為原則,行程安排應考量駕駛員住宿與休息問題,團與團間駕駛員休息時間也應符合“勞動基準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的工時相關規定,“觀光局”也將嚴格審核旅行業通報行程,若發現不合理,即通知旅行業修正行程。

  “公路總局”表示,也將規劃推動駕駛人填寫工時日誌,通過行車過程紀錄,避免駕駛員超過規定工時而影響行車安全,並和“觀光局”共同為安全的旅遊市場把關。

  旅行公會聯合會秘書長許高慶表示,日前和“觀光局”等單位開會討論,認為若限制單日行程不得超過250公里,顯有不合理之處,在業者再三確認下,確認所謂的“250公里”,指的是在臺旅程的“每天平均數”,因此對目前團客行程影響不大。

  遊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理事長徐浩源表示,“250公里”的確是在臺旅遊總天數的“平均數”,並非單日里程限制。以現況來説,多數團體遊程在臺灣可行駛的里程多半是“7天乘以250公里”,以此而言,對遊覽車業者影響不大。

[責任編輯:孟雅詩]

涉臺常識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