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台灣網  >  資料  >  臺灣數據  > 正文

臺灣平均1天1.6個孩子需被收養 多為母親未婚懷孕(2011.10.17)

2011-10-18 08:36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17日,臺灣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表示,去年接獲585通出養諮詢電話,平均1天有1.6個需出養孩子的案例,進一步分析出養原因,發現每2個就有1個是因為母親未婚懷孕,且8成以上遭遇經濟困難。

  臺灣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指出,該基金會從1992年起開始出養服務,截至2008止,出養諮詢電話數呈現逐年增加趨勢,前2年的金融海嘯中,因經濟困難而考慮將孩子出養的案件增加許多,幸好隨著經濟不景氣減緩,出養諮詢案件在2009年下降。

  此外,出養兒找收養家庭的過程中也遭遇種種困境。登記收養的家庭逐年減少,相較于5年前減少了將近一半;另外收養家庭對於孩子的期待也變高,近10年來有2/3的收養人會限制孩子的性別、有7成只喜歡3歲以下的孩子。

  臺灣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説,有近3成收養人擔心1歲以下嬰兒不好照顧,會指定希望能收養1歲以上孩子,使得即使是健康的出養兒也會因為年齡或性別等原因耽誤找到收養家庭的時間,某些孩子因為身體出現狀況、生父母吸毒、或者膚色不同於收養人等情況也讓收養人退怯,如果出養父母行蹤不明,更會給出養兒找收養家庭造成嚴重困境。(台灣網 吳斌)

[責任編輯:郭瑩瑩]

相關閱讀:  

涉臺常識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