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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強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

2013-03-15 10:52:00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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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五次全體會議。會議經過投票表決,決定李克強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這是溫家寶和李克強親切握手。新華社記者蘭紅光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 新華社發

李克強同志簡歷

李克強,男,漢族,1955年7月生,安徽定遠人,1974年3月參加工作,1976年5月加入中國共産黨,北京大學法律系和經濟學院經濟學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法學學士、經濟學博士學位。

現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黨組副書記。

1974-1976年安徽省鳳陽縣大廟公社東陵大隊知青

1976-1978年安徽省鳳陽縣大廟公社大廟大隊黨支部書記

1978-1982年北京大學法律系學習,校學生會負責人

1982-1983年北京大學團委書記,共青團中央常委

1983-1985年共青團中央學校部部長兼全國學聯秘書長,共青團中央書記處候補書記

1985-1993年共青團中央書記處書記兼全國青聯副主席(其間:1991.09-1991.11中央黨校省部級幹部進修班學習)

1993-1998年共青團中央書記處第一書記兼中國青年政治學院院長

(1988-1994年北京大學經濟學院經濟學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獲經濟學碩士、博士學位)

1998-1999年河南省委副書記、代省長,兼任黃河防汛總指揮部總指揮

1999-2002年河南省委副書記、省長,兼任黃河防汛總指揮部總指揮

2002-2003年河南省委書記、省長,兼任黃河防汛總指揮部總指揮

2003-2004年河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4-2005年遼寧省委書記

2005-2007年遼寧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7-2008年中央政治局常委

2008-      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黨組副書記,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主任,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主任

第十五屆、十六屆、十七屆、十八屆中央委員,十七屆、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委員、常委。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

[責任編輯: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