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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臺灣軍事大事記

2010-01-21 14:41 來源:中國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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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日,為配合“國防部”“全募兵制”的推行,“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産中心規劃組長唐治平上校表示,臺軍將持續改善官兵生活設施,藉由兵舍建築標準化、模組化、人性化的規劃理念,將可提陞官兵居住品質,有效提升臺軍官兵生活設施,吸引高素質人才加入臺軍。

  4日,為塑造全民“無煙”環境,“國防部”重申,自11日“煙害防治法修正條文”正式實施,各單位只要是3人以上的室內工作場所,就必須全面禁煙,違者則將處以1萬以上到5萬以下的罰款。

  5日,“國防部長”陳肇敏視導人事參謀次長室時強調,對於臺軍人員的招募與考核工作,必須堅持嚴謹、公平、公正及客觀的態度,以德才兼備、德重於才、質重於量的方式進行舉薦與晉用,舉薦不實者也必須承擔起相關的責任。

  5日,“空軍司令”彭勝竹與空軍官校校長唐齊中少將共同主持“臺軍空勤人員求生訓練中心”揭牌典禮。

  7日,“國防部長”陳肇敏視導通信電子資訊與作戰暨計劃參謀次長室兩個單位,強調臺軍的建軍備戰工作不可鬆懈,必須強化各項作戰訓練作為與反制能力,同時配合“政府”兩岸政策,在軍事安全優先考慮下,完成三軍戰備整備任務。

  7日,針對“兩岸軍事互信機制與中共撤除東南沿海部分飛彈陣地釋出善意”一事,“國防部長”陳肇敏表示,臺軍將配合“政府”相關政策,並依“國防部”相關因應計劃,按遠、中、近程規劃執行,未來並依兩岸發展情況,進行研議與修正。

  8日,為落實馬英九所宣示,臺軍不因兩岸關係的改善而鬆懈備戰,以及有效提升臺軍官兵心防,臺“國防部”制訂頒布“正義項目”,藉由法令倡導,強化官兵敵情觀念,確保臺軍內部純凈。

  12日,陳水扁控告“國防部長”陳肇敏加重誹謗案,一審時判決陳“部長”無罪,陳水扁提出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今日二審宣判,全案上訴駁回,陳肇敏無罪定讞。

  13日,軍事記者團參訪陸軍春節戰備巡弋活動,戰、炮車伴隨地面部隊官兵,進行反特攻作戰操演,展現官兵協同作戰能力。

  15日,臺軍方媒體披露,陸軍步兵學校“T91步槍射擊訓練倣真器”歷經多年來的使用評估後,已建立起完整的訓練和教學能量,經由此一經驗證實可大幅提升輕兵器射擊訓練成效,因此透過陸軍教準部的協助,陸軍將以“陸軍2009年輕兵器射擊倣真器擴建案”,全面推廣並建置T91步槍射擊訓練倣真器,完成後將對陸軍的戰力有明顯的提升。

  18日,“國防部長”陳肇敏前往南沙太平島,代表馬英九、劉兆玄慰問駐防官兵。

  18日,臺軍方媒體披露,為提升憲兵摩托車連機動打擊戰力,憲兵摩托車連今年正式換裝新型1300CC重型摩托車,讓憲兵在執行任務時能有效發揮機動性,達成具快速打擊實力的現代化部隊目標。

  18日,臺軍方媒體披露,為精進教育訓練、提升臺軍官兵體能,“國防部”已研擬完成“臺軍體能訓測實施計劃”,採循序漸進訓練,希望使臺軍人員養成運動習性,鍛鍊強健體魄,進而強化部隊整體戰力。

  19日,“國防部”軍事發言人室表示,國軍向來重視“反毒工作”,“國防部”每年均擴大反毒文宣作為,運用臺軍報刊及電子媒體,製作反毒系列專輯,加深官兵認知,杜絕毒品危害。

  21日,“國防部”軍事發言人室表示,“陸海空軍懲罰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於今日公佈,修正條文將從2009年1月23日起正式施行,臺軍懲罰將有重大變革,原來採用“刑先懲後”的程式將改為“刑懲並行”的程式。

  24日,臺軍三軍儀隊恢復中正紀念堂禮兵勤務。

[責任編輯:牛耕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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