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15 09:04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小 中 大 轉發 列印
中新社北京8月14日電 (記者 陳小願 歐陽開宇)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副主任孫亞夫14日在北京表示,新形勢下加強兩岸交往的法治保障,需要把握“以大陸和臺灣同屬一個中國為依據”、“以維護和發展兩岸同胞權益為目的”等四個基本要點。
孫亞夫當天出席第二屆兩岸和平發展法學論壇,在開幕式上致辭時作上述表示。
他説,兩岸交往的法治保障還不全面、不完善,某些方面也有缺陷。“臺獨”分裂勢力對兩岸關係發展的阻撓,兩岸政治分歧對兩岸關係發展的制約,也影響著保障兩岸交往的法治建設。同時,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對兩岸交往的法治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兩岸交往的法治保障要隨著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與時俱進,不斷鞏固、充實、提高。
孫亞夫認為,新形勢下加強兩岸交往的法治保障,需要把握幾個基本要點:
——以大陸和臺灣同屬一個中國為依據。孫亞夫表示,1949年以來,大陸和臺灣雖然尚未統一,但中國的領土沒有分裂、主權沒有分割,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沒有改變。兩岸雙方關於一個中國的立場和主張中,雖然對一個中國政治涵義的看法不同,但對兩岸沒有分裂為兩個國家、不是“兩個中國”、不是國與國關係的認知仍存在著共同點和連接點,而且這是在對待中國領土和主權的根本態度上的共同點和連接點。
孫亞夫説,有了這個最基本點,雙方就可以求同存異,求一個中國之同,存對一個中國政治涵義認知之異。有了這個最基本點,就在此基礎上形成了一個中國框架。雙方在法理上都認同一個中國,都維護一個中國框架,兩岸交往即有了基本穩定的法治保障。處理兩岸交流及其衍生之互涉事務的法律舉措,都應符合一個中國的法理,都應維護一個中國的框架,不能造成“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問題。
——以維護和發展兩岸同胞權益為目的。孫亞夫説,兩岸交往的法治保障,就是要維護兩岸同胞的權益,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我們將繼續切實依法維護臺灣同胞的權益,堅決反對任何無視、歧視、損害臺灣居民在大陸投資、生活、學習、工作權益的行為。同時也希望在臺灣的大陸配偶、學生、企業得到更公平的待遇、更友善的環境等等。雙方應以兩岸同胞利益為依歸,秉持兩岸一家人的理念,平等保護兩岸同胞權益,共同增進兩岸同胞福祉。
——以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制度化建設為方向。孫亞夫説,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符合兩岸人民的利益和願望,進行與之有關的制度化建設也是時勢所趨。兩岸交往的法治保障,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需要,是與之有關的制度化建設的重要內容和具體實踐。應當通過兩岸交往的法治保障建設,健全完善支援、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體制、機制和制度體系,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提供強勁的動力和保障。
——以加強各自保障和共同保障為途徑。孫亞夫表示,一方面,兩岸交往的規模、範圍、方式等都已經發生深刻而重大的變化,雙方都要適應這種變化,及時修訂現有規定,適時出臺新的措施,以提高保障水準。
另一方面,兩岸民眾各方面聯繫和交往空前密切,兩岸事務彼此影響,兩岸利益相互交織,單有各自保障是不夠的,需要雙方共同保障。其中,雙方應商簽更多的有關協議,並提高協議執行成效,共同為兩岸交往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孫亞夫説,我們期待兩岸法學界、法律界加強交流合作,並願意與大家一道努力,共同促進兩岸關係各領域各方面的法學研究,共同加強兩岸交流的法治保障,共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造福兩岸同胞,造福中華民族。(完)
[責任編輯:孟雅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