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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電信“暴力行銷”後 三大運營商捆綁銷售再被通報

2016年02月03日 10:54:00  來源: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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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商報訊(記者 錢瑜 石飛月)昨日,記者從河北工商局獲悉,繼校園電信“暴力行銷”被通報後,三大運營商河北分公司再次因“捆綁銷售”被河北工商局通報。據了解,電信業“捆綁銷售”是普遍現象,此前,寧夏的電信公司也曾因此被當地工商局調查過。

  中國移動河北分公司、中國聯通河北分公司、中國電信河北分公司等電信運營商在提供寬頻上網服務時,在消費者繳納全年上網費用的情況下,通過簽署包含搭售固話、手機終端、手機號碼等內容的《寬頻上網服務協議》方式,捆綁銷售固話、手機,強迫消費者選擇其被搭售産品,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

  據悉,附加寬頻上網與手機或固話關聯停機的交易條件,也就是只要手機、固話欠費,寬頻上網即停止使用;同時,用戶必須每月繳足保底消費的手機話費,否則就會關聯停機、停網。

  河北省工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已經要求三大電信運營商在2月底之前做好自查自糾,整改後向工商部門報告情況。河北省工商局將進行回訪調查,對整改後依然存在的問題進行依法處置。

  北京商報記者聯繫到三大運營商的相關負責人,但截至發稿時均未做出官方回應。其實在上個月,三大運營商的河北分公司才剛剛被通報過,因為他們採取贈予學校領導、班主任、聯繫人老師話費的方式,向學生強行推銷“校訊通”、“家校通”、“翼校通”等電信産品,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電信運營商“捆綁行銷”不是第一次。2013年,經國家工商總局授權,寧夏回族自治區工商局分別對中國鐵通、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的寧夏分公司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搭售商品的行為開展過反壟斷調查,此次調查耗時兩年。據業內人士介紹,除了河北、寧夏之外,還有不少地方的運營商也有類似的捆綁銷售行為;電信行業之所以容易出現壟斷,和電信業的市場結構有關,通信行業本質不是一個完全競爭的市場,全國只有三家主流機構,呈現出了壟斷性的市場結構。

[責任編輯: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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