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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重申共有産權住房可按照相關規定落戶入學

2017年08月16日 16:24:15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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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8月15日電(記者 孔祥鑫)記者15日從北京市住建委獲悉,8月3日至8月10日,北京市住建委在官網上就《北京市共有産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和《關於印發<北京市共有産權住房規劃設計宜居建設導則(試行)>的通知》(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各界公開徵求意見。根據意見和建議,該部門在進行回復中再度明確,共有産權住房屬於産權類住房,可以按照北京市相關規定辦理落戶、入學等事宜。

  據介紹,徵求意見期間,辦法和導則受到廣大群眾、媒體和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截至8月10日6時整,針對辦法反饋意見共收到2730條,針對導則反饋意見共收到58條。總體來看,社會各界對本市共有産權制度和建設導則表示支援和贊同。

  針對辦法,群眾提出的意見主要集中在單身申請家庭年齡、離婚限制年限、住房轉出記錄以及能否落戶、入學等方面。

  有群眾反映單身申請30歲年齡限制過高,同時也有群眾贊成,認為共有産權住房應優先保障家庭結構穩定且人口較多的家庭。不滿30周歲單身家庭可“先租後買”,形成梯度消費。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制定支援政策,引導單身青年通過租房方式解決住房困難問題,實現有效銜接。

  對於離婚人員申請問題,北京市住建委已在辦法中明確僅限制“有住房家庭夫妻離異後單獨提出申請”的情形,對離婚前家庭成員無住房或再婚家庭,不受此限制;對於要求無住房轉出記錄,目的是聚焦無房剛需家庭首次購房需求,符合回歸自住屬性、杜絕投資投機需求。同時,採納部分群眾提出應將“無住房轉出記錄”明確為“在本市無住房轉出記錄”的意見建議,在辦法中予以修改。

  針對導則,群眾提出的意見多集中在共有産權住房品質、面積套型標準、全裝修成品交房等方面。

[責任編輯:孫伊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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