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1日電 題:滴滴加價不可任性 網約車管理尚需完善
新華社記者 高健鈞
日前,商務部表示,其反壟斷局已多次約談滴滴,並根據反壟斷法等法規對滴滴與優步中國合併一事依法進行調查。從維護市場秩序和消費者權益兩方面,人們期待這一調查儘快取得實質性突破。
“滴滴一下,馬上加價。”這是許多消費者使用網約車的真實體驗。早晚高峰、颳風下雨……不加價50%幾乎約不上車,一些目測風和日麗、道路暢通無阻的時段,也被約車平臺隨意定位為用車高峰。在有關網約車的消費者投訴中,價格問題佔到了首位。
對於加價“任性”的投訴,作為國內首屈一指的網約車企業,滴滴給出“人多車少、供不應求”的理由,並稱車費多少是根據市場供需“計算”出來的。但滴滴並沒有公開加價標準和演算法,也沒有拿出加價幅度的合理依據。
梳理滴滴變得“任性”的節奏,不難發現在時間上與兩件事的發生基本同步——一是滴滴收購優步,形成其在國內網約車市場“一家獨大”之勢;二是“網約車新政”從出臺到正式施行。
自收購優步一年來,滴滴幾乎成了網約車的代名詞,其在國內網約車市場上的地位可見一斑。如果滴滴確實形成壟斷,除“任性”加價外,還會制約整個網約車行業的發展。
《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公佈後,曾因其順應民意、體現改革決心而贏得喝彩。然而,一些地方卻在落地的實施細則中對網約車車型、司機戶籍等作出嚴格限定,這樣的限定實際上限制了網約車市場規模,企業沒有靠規模擴張賺取更多利益的空間,只能轉而從消費者身上謀取更多利潤。
網約車的市場價值和社會意義在於利用“網際網路+”的技術創新,拓展人們的出行方式,緩解打車難、出行貴等問題。企業經濟固然應遵循市場規律,但不可以打著“市場”的旗號,違背公開透明、公正合理的營商之道。同時,面對新興業態,政策之手只有做到該管的不手軟、該放的不遲疑,才能讓消費者從行業健康發展中得到實惠。
[責任編輯:孫伊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