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4日電 據財政部網站消息,經國務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營改增)試點,建築業、房地産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等全部營業稅納稅人,納入試點範圍,由繳納營業稅改為繳納增值稅。
同時,財政部印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和《跨境應稅行為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的規定》。
財政部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視營改增試點工作,切實加強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週密安排,明確責任,採取各種有效措施,做好試點前的各項準備以及試點過程中的監測分析和宣傳解釋等工作,確保改革的平穩、有序、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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